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0.09.2016  18:39
湘农机监函[2016]40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9月28日召开的省道交委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精神,结合农机工作实际,做好国庆节期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农机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能有丝毫松懈。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领导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分析查找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建立完善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推进乡镇、村、农机合作社的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其落实安全管制度,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农机事故。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已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短信平台和农机安全生产微信号地区的,要于“国庆节”前编发农机安全生产短信,及时提醒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安全驾驶。
  三、严格值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市县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职责,特别是县市区农机监理机构要落实24小时值班,并保证每天2名事故处理人员随时待命;要将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值班人员随时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如遇突发情况或发生人员伤亡的农机事故,要立即报告,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和应急处置。国庆节期间,省局将电话抽查各地值班情况,对发生事故不知情、不按时上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