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地税深度合作 联合推动征管体制改革落地见效

27.07.2016  17:11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紧紧围绕《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在服务融合、执法整合、信息聚合等方面谋篇布局,合力推进,确保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营改增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以联合办税为契机,推动服务深度融合。 整合各自办税资源优势,在联合服务和拓展服务领域上下功夫,为纳税人提供整体化一、既经济又方便的服务。 全面实现联合办税。 各级国地税部门因地制宜,通过建设联合办税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和办税厅互设窗口、互派人员等方式实现联合办税。目前全区共同进驻政府政务大厅58个,互设窗口办税服务厅129个,联合共建办税厅17个。 全面推行“两个通办”。 一是推行“一窗通办”。真正使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到一个窗口,办两家业务”,办税时间缩短了50%,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由8分钟缩短到4分钟。二是推行“同城通办”。基层税务部门实施国地税业务“同城通办”,纳税人只需取一个号、到一个窗口,就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国地税涉税业务。 全面推进服务合一。 一是全面升级纳税服务,打破国地税界限,按照征管规范要求,统一服务标准和办税流程。二是联合开展政策宣传、培训辅导和满意度调查,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三是联合实施绩效考评,促使国地税业务通办更加快捷准确。
   ——以联合稽查为重点,推动执法适度整合。 以提高稽查质效、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最终目标,实施联合稽查“双随机”抽查模式,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 实施两个随机。 一是随机抽取待查对象。国地税从共同的稽查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联合部署,共同入户检查。二是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从各自的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才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联合开展检查。 搭建三个信息库。 一是搭建税务稽查对象数据库。按照重点税源企业、非重点税源企业、非企业纳税人为分类标识,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数据基础。二是搭建税务稽查异常对象数据库。把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以及其他税法遵从方面存在异常的共管纳税人纳入其中,实现定向检查、精准打击。三是搭建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才库。 做到四个联合。 一是联合选取案件。二是联合入户检查。三是联合定性标准。四是联合强制执行。针对被执行人逾期仍未缴清国地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国地税共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共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升执行效率,避免多头执行。
   ——以平台建设为载体,推动信息高度聚合。 充分发挥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的重要作用,努力推进各类平台建设,积极利用共享数据资源,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和服务质量。 积极推动建设综合治税平台。 按照“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和共建共享”的基本思路,内蒙古国地税努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建设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实现多个涉税部门和单位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开通运行网上办税服务平台。 通过该平台,国地税双方可共享登记、征管和纳税人办税信息,还可以互传变更、注销等信息,为后续管理提供充分的数据基础。同时,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在申报地税附税时,系统会自动读取增值税数据,帮助纳税人准确计税,实现了主附税数据共享,防范税收流失。 加强数据分析应用。 国地税组建专门团队进行风险核查,通过案头审核、申报表分析,确定涉税风险纳税人,并集中力量共同下户核查。国地税联合开展税收分析,编发国地税合作数据报表和国地税合作税收分析专报,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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