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地税深化合作助力企业“走出去”

19.08.2016  02:35

图为 辽宁省国税、地税机关联合开展全省范围的“走出去”企业情况“大摸底”


图为 辽宁省国税、地税机关联合开展全省范围的“走出去”企业情况“大摸底”


  辽宁省国税局、辽宁省地税局结合工作实际,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促进税收职能升级,共同签署了《“走出去”企业税务管理合作项目协议书》,制定实施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国际税收工作合作规范》,完善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税收措施,维护辽宁省“走出去”企业境外合法税收权益,助力辽宁企业“走出去”。

   一是开展涉税服务需求大调研。 各地国税、地税机关联合当地发改委、对外经济贸易合作、海关、外汇管理和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走出去”企业基本情况及税收需求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全省“走出去”企业的行业分布、投资目的国、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目前,辽宁省共有“走出去”企业211家,投资目的国分布在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非洲。通过点对点走访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建立省、市两级企业管理清册等方式,了解到企业的涉税需求主要集中在国外投资管理的涉税政策、双边税收协定、办理退税及抵免税手续、程序以及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对接信息服务等方面。
   二是联合建立“走出去”企业涉税档案。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境内外运营实际情况,作为总局国税、地税联合实施“走出去”企业档案标准化管理的先行先试单位,辽宁省国税、地税机关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联合建立“走出去”企业涉税档案。5月初联合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走出去”企业涉税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基本信息、境外涉税信息和第三方信息三个部分20项企业信息为“走出去”企业档案内容,全省“走出去”企业涉税档案首次实现电子化管理,为国税、地税机关联合展开境外税收风险分析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到目前,全省已有170家“走出去”企业建立了涉税档案。

   三是启动“供给侧”服务措施。 辽宁省国税局根据全省装备制造业国际产能合作及全省相关“走出去”企业特点,以GVC(全球价值链)的功能链条分解模式,系统总结归纳了“走出去”企业从投资、融资、经营到退出等企业发展各阶段关键节点的12项税收风险,制作了《辽宁省“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提示书》和《中国“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指引》分发全省“走出去”企业,便于企业掌握和了解近年来所有相关涉税信息,及时对照排查自身的涉税风险。盘锦市国税、地税机关在涉税服务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组建国际税收专业管理人员和“走出去”企业财务人员工作交流微信群,通过网站、纳税人学校等渠道,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双台子区国税、地税机关联合为辽宁北方戴纳索合成橡胶有限公司进行了出口退税备案登记,使企业快速获得了出口退税的资格,拿到了51.2万元的出口退(免)税款;鞍山市国税、地税机关针对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需要制作了《对外承包工程的居民企业清册工作指引》,受到纳税人欢迎;沈阳市国税、地税机关与外经贸委等部门联合组建支持“走出去”企业战略联盟,开展全省范围的税收政策宣讲服务,提供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境外涉税难题,协助企业清算完成税收抵免操作,有效防范和控制税收风险。
   四是着力开展税收风险排查。 辽宁省国税、地税机关依托现有征管数据,进一步利用和拓展外经贸局、外汇管理以及发改委等多部门提供的第三方数据,及时跟进全省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情况,根据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和对外投资特点等情况,研究涉税风险特征,应用分国别、分类型风险预警机制,提示“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盘锦市国税局积累了跨境交易税收风险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办法,结合201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关联申报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规范企业税收遵从管理,防范税收风险;鞍山市国税局对中冶焦耐、海龙重工等8户重点企业上门排查风险,其中,中冶焦耐自2010年度至今享受抵免税额1300多万元;锦州市国税局在排查中发现某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构成受控外国企业,多年未分配利润,为国家挽回税收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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