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困株洲传销窝点爬窗自救 曾被强灌辣椒水

23.05.2016  13:46

  株洲晚报5月23日讯 昨日早上,株洲火车站,山西男子王自君(化名)经历了半个多月的传销“梦魇”,终于踏上了回家之路。火车开动前,他紧紧握住石峰区响石岭派出所民警的手,再次向他们表示感谢。

   【危急现场】

  7楼防盗窗外挂着一个人

  体力透支极其危险

  20日下午4时多,市民许先生和哥哥正经过石峰区云峰阁一村4栋楼下,突然听到楼上传来一阵呼救声,抬头一看,一名男子悬在7楼窗外,非常危险,“我和哥哥很快拨打了110报警,并往楼上跑,到了7楼门外后,10多名陌生男女打开门跑了,我们便进入房内。”

  “厕所的木门反锁了,我一脚踹开门,看到这名中年男子悬在防盗窗外,两只手肘死死地勾在铁栏杆上。”许先生说,当时,男子的体力已经透支,满脸是汗,连呼救的力气都没有了,无助地看着他。

  随后,许先生拉住了男子的双肩,使他减少体力消耗,许先生的哥哥则跑到房内将床单系成“绳子”,并围在男子胸口实施“保护”。“我们一边鼓励他,一边把他往上提,他终于爬到了防盗窗上面,但已经没有力气通过窗子的大间隙爬进房内,只能趴在窗上休息。”

  “男子高大结实,我们担心时间久了,防盗窗会脱落。”许先生说,幸亏消防队员及时到场,用安全腰带对男子实施了双重保护,体力得到恢复的他爬进房内。

  【误入“贼窝”】

  被骗进传销窝点

  钱包手机被没收

  响石岭派出所民警陈伟介绍,被救的叫王自君,今年30岁,山西人,在山西一家企业工作。“之前,王某认识了一名女网友,那个女的要王介绍山西的工作,他便在5月1日赶到株洲准备接人。”陈伟说,当日,女网友将王自君带到云峰阁一村4栋7楼,说要介绍几个朋友给他认识。

  “王进入屋内后,被一名传销头目要求买‘产品’,他就知道这是传销了。”陈伟说,由于他不买产品,还要离开,这些人就收了王的手机钱包,还控制了他。

  王自君介绍,他被人控制的房内有10多名陌生男女,每间房间都摆有一些“销售”书籍,地上有地铺,房内臭不可闻。“传销头目不仅收了我的手机钱包,还天天给我洗脑,说是购买一套产品5000元,只要多介绍人进来就能提成,干得好一年可以赚几百万。”王自君说。

  “我们每天吃的都是水煮蔬菜、米饭或面条,厨房内连食用油都没有,我才不会相信他们的鬼话。”王某说,他曾偷偷劝说几个男的一起反抗,但他们都被洗了脑,还有儿子“介绍”父亲过来的,简直是不敢想象。

  【冒险自救】

  佯装配合,对方放松警惕

  他从厕所防盗窗爬出来呼救

  王自君说,他早就想跑,但房门被反锁,晚上睡觉时门口也睡了人。“我有次在房里喊救命,他们很快捂住了我的嘴,不仅强行灌了辣椒水和大量自来水,对我拳打脚踢,还说不提供银行卡密码就要打死我。”无奈之下,王自君只能提供了密码,事后,他得知卡内的一万多元钱已经被传销头目取走了。

  “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如果我23号不回单位报道,就会被开除,而40000多元的公积金则会被打到那张银行卡上。”王自君说,所以一定要想办法逃走。

  之后,王自君每次“培训”时都装作很认真,主动和传销头目交流,并向他提出“想要家里寄2万块钱过来”。对此,传销头目显得很高兴,也逐渐对他放松了警惕。

  “厕所防盗窗上部有个间隙可以爬出去。”王自君说,他当时假装去上厕所,很快将厕所门反锁,还从间隙爬到了窗外,“我踩到6楼雨棚上时,雨棚突然塌了,我被悬在窗外。如果他们再晚到1分钟,我肯定会坠楼,非常感谢他们的救命之恩。”

   【公安提醒】

  身陷传销窝点

  可往楼下扔纸条或大声呼救

  警方提醒,受害人如被传销人员限制人身自由,可采用两种方式求救。“首先可以在公共场合大声呼救,在这种情况下,传销人员是不敢采取过激行为的。”警方表示,如果受害人被拘禁在室内,可通过大声呼救或往楼下扔纸条的方式求救,切不可采取跳楼等过激行为,以免造成人身伤害。

  【工商说法】

  为规避法律风险

  房屋出租应在派出所登记备案

  工商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明知对方是传销分子,仍然租房给他们用于传销和培训,一旦查有实据,工商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还可对房东处以5万-50万的罚款。同时,如果有人员在传销房内出现伤亡,房东也会因出租房屋时未尽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陈伟表示,市民要有规避相关法律风险的意识,租房给他人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还要去辖区派出所办理免费的登记备案。同时,市民如发现传销活动及窝点,可拨打“12315”和“110”举报。

  (株洲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