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因素致长沙出租车或调价 解决“打车难”问题

31.10.2014  10:08

  本报记者 熊远帆

  下月底,长沙市将开展对出租车计价结构调整进行听证,10月28日,记者向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到,此次计价结构调整是为合理补偿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增长,提高驾驶员运营积极性,缓解客流高峰时段主城区“打车难”等问题,调整目标直指6大问题,也大致可以看出此次的调价方向。

   单程用车空驶费起计里程偏短

  长沙市目前城区面积已比2008年增长30%以上。从汽车西站到双水湾东西方向相距13.24公里,从湘府路省政府到市海事局南北方向相距18.7公里,因此,现行出租车单程用车空驶费起计里程10公里已明显偏短。据调查,目前日均载客大于10公里的次数为8.57次/车,占日均载客次数52.31次/车的16.38%。

   夜间加收服务费起计时间过早

  长沙市夜间计费时间为21: 00点至次日凌晨5:00点。与居民夜间生活习性不太相符,即使与西部贵阳的22点至凌晨6点相比也明显偏早,对乘客来说,按现行夜间计费起计时间收费明显不合理。

   低速计时收费不合理致高峰时期打不到车

  目前,长沙市出租车在时速12公里/小时及以下,累计每满3分钟计费1元,相对南昌等城市每5分钟增加一公里计价偏低。

  由于交通高峰时段拥堵,致使出租车常常处于低速行驶状态,既耗时又耗油,且运营收入比其他时间营运明显减少,导致出租车在客流高峰时段不愿意进入主城区运营。

   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偏低

  长沙市出租车起步价仅为5.5元/2公里(不含0.5元燃油附加费)、车公里价为1.8元。在与全国九个城市比较来看,处于较低水平。这直接影响驾驶员的收益,造成行业不稳定、服务质量不佳等现象;低水平的起步价和车公里价造成驾驶员对短程运载积极性不高,拒载行为较严重;乘客出行选择偏向低运价的出租车,不利于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工具的合理分配,难免出现“出租车公交化”和“打车难”的现象。

   出租车行业从业吸引力下降

  2013年,长沙市出租车驾驶员收入为66553.93元/人·年,每位驾驶员按每年工作345. 48天,每小时收入为18.42元/小时。对比,长沙市交通运输行业平均薪酬测算为54216.99元/人·年,按法定工作日每年251天、每月20.92天、每天8小时计算,折合每小时收入为27元/小时。因此,出租车驾驶员收入相对较高是因为连续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所致。由于运营过程中精神高度集中、从业风险大,行业吸引力下降,部分企业出现不同程度“用工荒”。

   出租车经营成本上升

  运营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及社保费用上涨。年工资由2007年的24802元,增长至2013年的54217元,上涨118.6%。二是行车燃料费用上涨。据统计,柴油和天然气价格2013年较2007年分别上涨18.56%和40.24%。三是洗车费、修理费等费用均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