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成被告人:因欠债遭非法拘禁 为还款参与诈骗

18.05.2017  16:16

  因欠债遭非法拘禁 为还款参与诈骗。图/柴新竹

  法制周报记者 郭薇灿

  通讯员 刘林玲 孙百灵

  5月4日,由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在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令人唏嘘的是,站在被告席上的李达(均为化名)原本是饱受非法拘禁之苦的被害人,最后却成了诈骗案中的被告人。

   因欠款被拘禁

  2015年,李达经业务员王德从长沙某公司采购了40余万元的钢材,后因李达出现经济问题无法还款。多次催款后,李达与王德所在公司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要求李达分期付款,每月还款6万元,但他一直无法依约还款。

  2016年11月2日,王德以要求李达当面和老板沟通还款事宜为由,将在东莞的李达叫回长沙。回到长沙的李达没有见到老板却见到了王德和他的几名“朋友”(已另案处理)。他们把李达带到某酒店,对其进行“看牛”。“他们说我还不上钱就不让我走。”心知不妙的李达通过微信向朋友发出报警信息。11月4日,民警赶至将这行人带至派出所。

   与拘禁者合谋诈骗

  从派出所调解出来,王德几人又把李达带到酒店。这次王德控制了李达的手机,还问到了他的银行卡密码。2016年11月5日凌晨,王德几人将李达带至湘江边灌水围殴长达半小时。

  吃了苦头的李达最后与王德商议以货抵债。李达向同行朋友张曼谎称需要两车钢材运往某工地,并谈妥称重付款。按照安排,王德拿着李达签字的提货单分两次提货。“要两车钢材是因为一辆可以先不付款提出来,如果只有一车货,就必须在提货时付款。两车分开提货不容易被发现。”为能顺利提货,两人作了细致的盘算。在两人的“合作”下,一辆载有30.85吨盘螺的货车顺利提出,作价7万元冲抵欠款,另一辆因李达一直未付钱被该公司截留。得知被骗的张曼立即报案,此时的王德等人正带着李达逃往常德。

   被害人变被告人

  2016年11月7日,王德、李达一行回到长沙。“他们还是一直看着我,怕我报警,打电话必须开免提,发微信必须给他们看。

  11月9日,李达接到一名以前的客户打来的电话,因为该客户一直未收到钢材,这次要求退还预订钢材的定金。李达和王德两人心生一计打起了这位客户的主意。次日,在无货可供的情况下,李达打电话给客户谎称钢材已发出要求其打货款。在客户迟迟未收到货起疑时,王德按照事先计划冒充货车司机谎称车超载被拦,所以到达时间推迟,来取得客户信任。最终两人骗取该客户货款9万余元,其中6万余元已转至王德公司。

  2017年5月4日,天心区法院对王德、李达一案判决如下:被告人王德犯诈骗罪和非法拘禁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李达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要依法维权

  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刘林玲提醒,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以非法拘禁他人的方式索债,为法律所不容。本是受害人,为了偿还债务,竟然与加害人合伙骗取他人钱财,最终落得的结果是害人又害己,双双被判刑,值得深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希望广大市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理性冷静,依法维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社会才能和谐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