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通报5起“四风”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
日前,汝城县纪委对5起“四风”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濠头乡庙前村党支部原书记何满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2012年,何满龙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2015年11月,何满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原文明镇“10.14”赌博案。2015 年10月14日晚,原文明镇政协联工委主任谭康华、人武部长何晨杰、财政所长祝管良,文明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何伟祥、副所长祝国飞、工作人员朱九山等与其他社会人员共11人,在文明国土资源中心所院内一间房间参与用扑克牌打100元起底500元封顶 “开船”赌博,被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当场查获。县公安局对参与赌博人员分别进行行政拘留12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2015年11月,给予谭康华、何晨杰、祝管良、何伟祥、祝国飞免职处理,谭康华、何晨杰、何伟祥、朱九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祝管良、祝国飞分别受到记过处分。
3.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原副局长黄胜林贪污国家渔船燃油补贴款案。2010 年至2013年,黄胜林利用职务之便与原暖水镇巷头村村主任肖大清、原暖水畜牧站站长朱亥成共同贪污国家渔船燃油补贴款89647元,与原暖水镇蒋步村党支部书记邱木生、原暖水畜牧站站长朱亥成共同贪污国家渔船燃油补贴款86647元,合计共同贪污176294元,黄胜林实得14000元。2014年12 月,黄胜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朱亥成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肖大清、邱木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年。
4.延寿瑶族乡留富村原支部书记邓跃进、村委会主任朱发生、村委会秘书邓养生私分集体财产案。2007 年底,延寿瑶族乡留富村支部书记邓跃进、村委主任朱发生、村委会秘书邓养生在未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的情况下,违反村集体资产处置规定,将该村山田坳新建村部的两间房屋以61000元的价格卖给邓永红,除1000元列抵村里支出外,其余60000元被邓跃进、朱发生、邓养生三人私分,各分得20000元。2014年8月,邓跃进、朱发生、邓养生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马桥镇梅木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水清、村委会秘书朱小明、村计生专干朱小娇贪污公款案。2008年至2012年,马桥镇梅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水清,与村委会秘书朱小明、计生专干朱小娇以虚假票据的方式贪污公款26736元并私分,各分得8912元。2014年8月,郑水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朱小明、朱小娇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汝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