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幼:学习四中全会精神 自觉做到遵纪守法

01.12.2014  20:46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的法律法规要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也要自觉执行,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做到不违法,自觉守法,维护法律的严肃性”。11月28日,一堂题为《学习四中全会精神  自觉做到遵纪守法》的廉政党课在省妇幼保健院第四会议室举行。这也是今年以来,省妇幼保健院纪委书记胡为民同志第六次给全院党员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

胡为民书记围绕“依法治国”从概念、理念、使命、目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讲述。他说,我们作为社会一员,一名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要针对自身担负的责任义务努力提升法律知识水平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同时要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课后,党委书记方超英对大家提出要求:重点围绕树好形象账、算好经济账、自由账、廉政账,深刻认识腐败带来的危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廉洁意识,坚决抵制各种诱惑,自觉做到知耻明德、廉洁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