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四个“进一步”用好用活扶贫“财银保”

21.03.2017  00:32

  扶贫“财银保”政策实施后,洪江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贯彻学习扶贫“财银保”政策,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扶贫“财银保”工作,目前扶贫“财银保”已申报贷款共计1600万元。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扶贫的作用,通过农村发展产业,最终助力全市整体脱贫出列。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成立农业贷款保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和市扶贫办主任任副组长,财政、扶贫、农业、林业、畜牧、邮储银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地点设财政局。 

  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干部进村入企“面对面”交流宣传,逐一发放宣传资料,让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真正了解扶贫“财银保”产品特点和各种优惠政策,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热情。 

  进一步抓好工作试点。现行人民银行1年期和1-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为4.35%和4.75%,保证保险费不得超过贷款本息的2%。同时,省财政鼓励各县加快推进,对工作开展得力的县,将另外给予奖补。扶贫“财银保”是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刀刃上,实现“四两拨千斤”的目的。将继续抓实工作试点,准确把握扶贫“财银保”试点工作的政策要求,建立保障机制,突出带动效应,选准扶持对象,稳步扩大规模。 

      进一步促进规范管理。扶贫“财银保”试点后,需要发展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了专用通道,将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利用该项政策。同时,对扶贫小额信贷进行规范管理,专门用于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有效减小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对地方政府的冲击。切实做好风险管控,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