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法院:巡回办案解民忧

06.12.2016  22:42
  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坦坪法庭深入到石桥镇对一起赡养纠纷案进行巡回开庭,吸引了附近的乡亲们到现场旁听,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雷某是石桥镇人,现年72岁。多年来,作为母亲的雷某及其老伴因家庭琐事与儿子李小某、李大某长期不睦,经常发生口角争吵,老两口于2000年就和李小某、李大某分开生活。老伴去世后,雷某便独自一人生活,儿子李小某、李大某极少关心和过问老人的生活。雷某由于年老体弱,生活日渐困难,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儿子李小某、李大某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雷某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两儿子每月每人承担赡养费300元,并负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发现雷某因患病散失了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但思维意识清楚。为了让老人能有效地参与庭审,法官几经琢磨采用简单易行的提问方式,以摇头或点头作答与老人交流,引导老人参与了法庭调查,辩论及最后陈述,查清了案件事实,在案件调解阶段,法官采取了多种调解方式,一方面耐心与当事人交流,倾听他们的不同意见,了解到两兄弟之间因其母亲赡养问题产生过矛盾;另一方面在肯定两兄弟为家庭所作的贡献的同时劝导两兄弟以老人为重,多尽赡养义务,并希望他们为亲情冰释前嫌。同时,法官郑重地向两兄弟阐明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官的释法析理,雷某的两个儿子最终一致同意每人按月支付原告赡养费300元及支付适当的医疗费用,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庭审现场,雷某的两个儿子还为自己先前对老人不尊敬的行为表示悔过。

  至此,在法官的努力下,一个曾经充满隔阂和怨气的家庭又重拾了幸福时光,在场旁听群众在为法官努力调和母子之间矛盾拍手叫好。在开展巡回审判的同时,法官也为在场的旁听群众开展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制教育课。 来源:嘉禾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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