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商务粮食局关于印发《2016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01.04.2016  19:49


各县市商务粮食局、区商务局、粮食局、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万宝新区招商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落实。




 




 



娄底市商务粮食局        



2016年3月30日 



 



 



2016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商务粮食市场秩序工作将紧扣“稳增长、促消费、保稳定”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部署,努力维护好商务粮食市场秩序,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商务粮食市场秩序



认真落实《娄底市商务粮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纲要》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一是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搭建好商务粮食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架构。二是开展全方位的商务粮食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研工作,掌握基本情况,明确工作思路。三是加强全社会诚信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四是认真落实《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湖南省粮食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文件精神,组织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的报送工作。



二、加强市场监管和部门协作,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



1.确保食品安全。要认真落实好省商务厅和市食安委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等活动。积极配合食安、卫计、食药、工商、质检等部门做好检查、检测、抽样等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商务粮食领域食品安全,有效协助处置商务粮食企业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努力探索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文件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开展蔬菜和粮食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3.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继续做好备案、执法检查。督促已备案企业按规定通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报送业务信息,全面核查备案企业业务报告数据,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对备案企业在银行存管资金进行确认,防范各类资金风险。



4.规范内资直销经营行为。一是督促直销企业完成年度直销行业统计和信息披露,加强对直销服务网点管理。二是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配合开展打击传销活动。



5.努力消除地区封锁。配合上级商务粮食部门开展地区封锁监测,督促样本企业开展地区封锁状态网上问卷调查,研究我市地区封锁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改革任务。



6.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部署,推动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在点、线、面上打造药品流通的信息化、标准化和集约化。一是与有关部门探索组织医药分开试点,推动药品城市配送便利化。二是建设中药材现代物流基地,推动中药材流通现代化。三是研究启动“放心药下乡工程”。四是督促各县市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和各直报企业按时保质报送药品流通行业统计数据。将医药电商纳入药品行业统计系统,增加统计直报企业数量,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



三、规范商务粮食行政执法,维护商务粮食市场秩序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健全“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服务网络,完善受理、办理、转办和督办机制。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导县市区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移送标准和程序,促进相关工作纳入中央、省、市、县四级人民政府统一建设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加强案卷评审,促进档案收集、整理、保存、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探索联合执法机制。与商务粮食综合执法支队建立紧密互动工作机制,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执法,维护好商务粮食市场秩序。



3.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