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娄底市商务局出差管理规定》的通知

29.12.2014  18:04


 娄商发〔2014〕189号




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公务出差管理,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娄底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娄财行〔2014〕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娄底市商务局出差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娄底市商务局公务出差审批单



 



娄底市商务局



2014年11月24日



娄底市商务局出差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出差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娄底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娄财行〔2014〕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差审批



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前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1、公务出差事先应填写《娄底市商务局公务出差审批单》。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出差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局副处以上领导出差,直接报局长审批。跨部门联合出差的,由牵头科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2、公务出差呈报《娄底市商务局公务出差审批单》时,须一并提交会议、学习、培训、督查、调研、考察通知,出差公函等。



3、确因特殊情况,出差前无法填写审批单的,须经分管领导、局长同意,出差返回后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并追究责任。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



严格按照《娄底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娄财行〔2014〕203号)的标准执行。要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鼓励出差当天往返。



三、差旅费报销管理



1、公务出差实行一事一结,出差人员应在差旅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2、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娄底市商务局公务出差审批单》、相关通知、公函、机票、车船票、住宿发票、公务卡刷卡消费凭单等合法原始凭证,填写差旅报销单,由局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局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3、局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各项开支,未按照规定开支的差旅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4、工作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按规定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不得转嫁到其他单位。出差人员无有效住宿发票、有效城市间交通费凭据,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及交通费。



7、非公务活动(如职工经批准外出就医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费用自理。



8、因保管不当丢失出差期间交通票据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提供有效证明,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报销。



四、监督问责



加强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严格控制差旅费规模。相关领导、财务人员应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规,内容真实完整。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局纪检部门对局机关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一)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存在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现象;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娄底市商务局公务出差审批单




 





出差人员




















出差事由











拟到国家、省(区)、市、县(区)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乘坐交



通工具








费用来源








科室负责人



意   见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   见



















年  月  日




局长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