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28.01.2015  21:05

                                         



各市州商务局,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厅各对口联系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确定的2015年“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行动计划”,特制定《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商务诚信建设的领导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责任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商务诚信建设有关制度,指导完善商贸流通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规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商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二、做好信用信息有关工作


   一是要完善商贸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及报送制度,切实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及报送。厅机关有关处室、市州和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对国内外市场流通领域(包括内贸、外贸、外资、外经)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进行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归集市场主体获得行政许可、经营资质、备案、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能够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数据库。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和商务部关于信用信息归集指标和归集样表要求每季度向厅信用办(市场秩序处)报送信用信息。厅信用办将信用信息归集后上报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部。


   二是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我厅将在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依法做出的行政许可、资质认定、备案、表彰奖励以及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市州和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也应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按照统一标准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等信用信息。


    三是在行政管理中切实履行对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核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实施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审查。要充分应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省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和“湖南信用网”所记录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和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应当对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给予便利或奖励;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失信类别和程度,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制度。


    三、引导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零售、餐饮、居民服务等大众消费领域,引导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网络零售及电视购物等平台企业,通过地理位置服务等技术和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渠道,建立完善基于消费者交易评价和社会公众综合评价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同时,在批发、物流等贸易流通领域,引导商品批发市场、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平台等商圈企业,建立对入驻商户和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制作发布商圈失信企业“黑名单”和诚信企业“红名单”,倡导企业诚信经营。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部分信用工作基础较好的平台企业、商圈企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商协会开展试点,分步骤、分阶段地探索建立一批以行政管理记录、市场化综合评价以及第三方专业评价为主体的信用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向政府部门、相关行业、企业或社会公众,提供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企业消费评价、企业履约评价等公共信息服务,同时建立健全诚信建设体制和机制。


    四、支持建立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机制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鼓励信用保险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建立以应收账款为核心的企业信用交易记录,完善企业交易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估与认证,帮助企业有效识别和防范信用交易风险。


    五、着力打造商务诚信文化环境


    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织本地区相关行业商协会、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企业宣传推广活动,树立诚信企业典范。继续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重点搞好诚信经营示范店、示范街、示范市场的创建。各协会、学会要积极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制订本行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标准,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加大对“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的宣传推广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街、市场授予 “诚信经营”示范店(企业、街、市场)标牌,要使创建活动成为我省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抓手和企业追求的信誉品牌。


    六、鼓励发展信用经济


    一是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利用内贸信用保险,降低信用销售风险,扩大内贸信用销售规模,鼓励本地区保险机构不断提升信用保险承保能力,提高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覆盖率。二是鼓励有条件的零售企业面向消费者开展信用消费,支持零售企业与银行、保险机构、信用担保机构合作开展耐用消费品信用消费业务,开发新的信用消费模式,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三是支持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培育、扶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化。


    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在诚信经营中的作用


    一是强化行业自律。行业协会要制定行约行规,推动行业内诚信自律和内外部信用信息共享,强化对失信违约行为的约束。二是建立会员企业诚信档案和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制作发布企业信用“红黑榜”,组织部分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商协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指导。要开展对会员企业信息服务和信用管理知识培训,推动行业内骨干商贸企业设立信用管理机构,对客户资信、应收账款、员工信用档案等进行管理,降低交易风险。


    八、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一是做好对发卡企业的宣传教育和备案工作。二是开展执法检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购卡实名登记制、非现金购买制、限额发行制以及预付卡发行与服务有关制度落实到位。三是督促已备案企业按规定通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报送业务信息,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及时通过业务信息系统确认资金管理信息,加强预收资金日常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发卡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单用途卡业务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湖南省商务厅


                                                            2015年1月27日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