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商务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05.08.2016  20:3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7日至4月6日,省委巡视第三组对省商务厅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5日,省委巡视第三组向省商务厅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 关于存在党的领导弱化现象,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6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通过学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党的理论知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修养。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厅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五同”工作法,即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廉政谈话、警示谈话、约谈、签字背书、责任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支持纪检监察室履行监督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厅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好方向,管好大局,抓好落实。四是自觉向党中央和省委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走样,加大对落实不力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五是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继续坚持党组书记年中听取“一岗双责”情况和年底厅党组领导班子述责述廉等制度。六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和监督检查,厅领导坚持每年至少2次听取分管联系处室、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处室(单位)绩效考核内容。


  2. 关于存在党的建设缺失现象,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党建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厅党组的工作主题由2015年的“保目标、打基础、求突破”,调整为2016年的“保目标、重党建、打基础、求突破”,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考核的“党建导向”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二是强化厅党组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各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处室处长(主任)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厅党组在出台“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湘商党组〔2016〕9号),配套建立了廉政谈话、约谈、签字背书、责任报告、述责述廉等制度。三是建立厅领导谈话提醒(包括廉政谈话、约谈)督查机制。规定厅领导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递交《谈话提醒表》,每年12月20日前递交《谈话记录本》,驻厅纪检组每季度将谈话提醒数据统计上报。四是规定年中厅党组书记听取党组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年底厅党组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加强对厅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同时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每半年向省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7月26日召开了2016年上半年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听取厅级领导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对厅领导履职情况进行调度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五是组织开展机关制度“回头看”。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拿出管用的、硬一点的举措。目前,修改(含合并)完善制度31项、新增制度5项。


  3. 关于存在从严治党不力现象,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要求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深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和问责意识。二是开展厅党组书记例行廉政谈话。今年4月份,厅党组书记结合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对党组成员、厅级领导和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例行廉政谈话,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担当精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落实责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肃纪律问责。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出台了《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四是进一步加强驻厅纪检组自身建设。已派出11人次参加省纪委“讲实用、重实战、求实效”专题培训、新设派驻纪检组干部集中培训班和中纪委举办的省级纪委派驻机构执纪审理业务研修班,提高了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的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做好日常信访举报工作,对问题线索采取“五种方式”进行处置。正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查办。


  4. 关于落实省政府决策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厅纪检组长要求相关的领导和责任人立即整改并作出检查。二是从2015年起取消 “一企一策”专项资金,通过架桥拓市、破零倍增、外贸综合服务等措施扩大进出口规模。三是牵头起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停止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12〕98号),《实施意见》拟在近期上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5. 关于存在“小圈子”现象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七项原则,坚持干部选拨“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人事部门做到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二是修订《省商务厅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程序进一步明确,严格了提拔任用流程,突出了民主推荐、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人岗相适和试用期制度等多种考察方法,杜绝唯票取人,进一步树立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三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6. 关于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现象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印发了实施方案,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归口)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形成省商务厅自查自纠报告上报了省直工委。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纪问责,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教育片,在厅机关数字化办公平台、微信群等载体,转载《准则》和《条例》释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典型案件、违纪党员干部忏悔录等信息56篇,让党员干部不断保持警醒。三是紧盯关键节点正风肃纪。坚持在传统节日、“小长假”等关键节点,及时转发或者下发关于强化机制监督问责、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的通知,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严防“节日腐败”,重点防止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吃请、发放津补贴等行为。四是做好礼金上缴工作。要求厅机关干部主动上缴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礼金。上缴的红包和礼金已全部缴存省纪委设立的廉政账户。


  7. 关于为亲属和机关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一是已制定《省商务厅直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任何单位、企业、个人的借贷事项提供担保,不得拆借资金,不得投资理财产品、期货和炒股”。目前,该单位已责成该干部收回借款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已暂停厅直有关单位支付机关食堂的共建费用。


  8. 关于违规发放过节费的问题。一是已按照省委巡视办的要求登记造册全部清退,做到了钱账相符、钱人相符、足额清退。二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立“讲规矩有纪律”的意识。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学促做,知行合一。三是严格遵纪守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规定,不再违规发放节日物资费。


  9.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一是已责令相关厅直单位按要求、按时间节点足额清退违规购买的保险和发放的手机话费,全部收回违规借给有关企业的本金及利息,全部收回违规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针对无控购手续事宜及委托评估拍卖情况,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二是责令相关厅直单位对相关财经纪律、政策法规进行收集整理,要求单位负责人带头学习,并发放到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开展专门学习。三是责令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此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四是进行批评教育。分管厅领导和厅纪检组长分别对相关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厅党组和厅纪检组做出深刻的口头检讨,并提交书面检讨,深刻反思。


  三、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0. 关于执行干部工作政策程序不严格的问题。在新修订的《省商务厅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中明确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处级非领导职务注重选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统筹考虑工作经历、任职时间等因素;科级干部晋升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晋升职务的资格和程序等相关要求办理。对科级职务晋升缺失的考察材料进行了补充。


  11. 关于选人用人上有不正之风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坚持条件符合、推荐广泛、考察全面、程序到位。二是在新修订的《省商务厅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中,明确“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年中民主测评优秀票数较高的,在其他条件同等时予以优先提拔”;在“考察”条款中,增加“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在“纪律监督”条款中明确“不准请吃请喝、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违纪拉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属于选拔任用对象的,同时取消其选拔任用资格。鼓励干部自觉抵制和举报拉票、跑官等不正之风,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三是加大日常干部考察力度,做好事前监督,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防止违规提拔现象发生。


  12. 关于“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突出的问题。认真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已完成厅机关在职干部 “三龄两历一身份”专项审核认定工作,并经个人确认签字同意;现已将有关认定材料全部归入个人档案。已补充2人入党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归入其本人档案);对有关人员的学历学位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档案材料进行了补充完善,对无法补办的材料已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对于破格提拔的问题,经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备案,并在厅党组会议明确处理办法,现已将违规破格提拔处理意见归入个人档案。对有关人员缺少进入干部队伍的入口证明进行了补充和必要的说明。


  13. 关于瞒报虚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一是2014-2015年出现的6人填报的事项与核实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已在当年对填报对象进行了谈话教育,对漏报事项进行了补报,并将情况上报至上级组织部门。二是在新修订的《省商务厅机关干部选拨任用实施办法》中增加“不准故意漏报、瞒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如存在不如实填报、隐瞒不报情形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湖南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四、在执行其他纪律方面


  14. 关于联系关心干部职工很不够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了《湖南省商务厅机关谈心谈话制度》,对谈话的时间、对象、次数进行量化,对谈话内容细化。规定每年厅党组书记、厅长至少要与厅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厅领导之间要相互深入沟通交流一次;分管厅领导要与分管处室副处以上干部谈话一次;处长要与本处室每名干部至少谈心谈话一次,并要求每次谈话内容作好记录。目前,厅机关党员干部之间正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厅领导谈心谈话已超过73人次。二是已修订《省商务厅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加大干部的交流和轮岗力度,今年7月份已轮岗交流了一批干部。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建立了“职工之家”活动室,成立了10个兴趣小组,羽毛球、瑜伽、台球等兴趣小组每周至少组织1-2次文体活动。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关怀行动。对厅机关干部职工进行生日慰问,元旦、春节组织慰问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和困难劳模。为庆祝建党95周年,于七一前夕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慰问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15人,慰问生活困难党员23人。五是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的实际困难,厅党组将积极协助解决。目前,已参加省直工会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每位在职干部职工缴纳了医疗互助金,目前已为7位职工办理了医疗补助金。


  15. 关于存在为政不为的慵懒散现象的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开展“对照先进找差距、立足岗位做贡献”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主动作为,爱岗敬业,为商务和开放型经济追赶式跨越发展做贡献。二是在机关开展整治“庸懒散”行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为政不为的慵懒散行为严肃监督问责,采取有力措施,治理服务态度差、工作拖拉,办事不力的问题,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三是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分清优劣好坏,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干部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使想干事者有想头,敢干事者有奔头,会干事者有甜头,不干事者栽跟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5281239、85281201;邮政信箱 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省商务厅监察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中共湖南省商务厅党组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