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商务厅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的通知

09.06.2016  00:23

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处室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商务厅“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商党组〔2016〕17号)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省直工委近期对我厅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厅“两学一做”督导小组将同步对厅系统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6月1日-6月3日。


二、督查对象: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和厅机关各处室支部。


三、督查内容:


1.动员部署情况。具体评估指标:(1)及时传达省委、厅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精神,作出动员部署,党员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晓面达100%。(2)制定了具体可操作的方案及时间表。


2.第一专题学习研讨情况。具体评估指标:(1)认真开展第一专题学习研讨,每名党员逐一发言,并在支部会议记录本上做好相关笔记;(2)厅直单位向机关党委报送了开展第一专题学习研讨情况,厅机关处室支部在内网发布了开展学习研讨情况。(3)厅领导所在支部邀请了厅领导参加学习研讨。


3.认真开展党组织关系排查。具体评估指标:(1)摸清党员底数,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参与率达100%;(2)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按期进行了换届。


四、督查方式:


1.资料查看。请各单位、处室在6月1日下班前将以下资料交至机关党委:(1)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时间表;(2)主要负责人专题党课讲稿;(3)支部会议记录本。


2.随机访谈测试。随机访谈被督查单位(处室)1至2名党员干部,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测试“两学一做”基本内容、党章党规主要内容学习掌握情况,听取对加强和改进学习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处室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高度重视本次集中督查工作,严格对照督查内容和要求,深入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机关党委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