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和秋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0.09.2015  12:02
湘农机监发〔2015〕68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26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潭邵高速“9•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明电〔2015〕13号)精神,结合当前我省农机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国庆节和秋收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9月25日,潭邵高速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迅速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加强对乡村便道、机耕道等简易道路的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省农机事故死亡人数虽然比上年有所下降,但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仍然较大,截止9月底止,全省上报农机互助保险事故720起(含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拖拉机644起,联合收割机62起,其他农业机械14起,死亡14人,受伤262人,受损机具465台套。上述事故中,拖拉机与汽车、摩托车、行人发生的事故有200余起,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趋势。对此,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能有丝毫松懈。当前,国庆长假已至,秋收即将展开,人员流动量大、农村运输和农机作业繁忙,已进入农机事故高发期,各地要把握这一特点和规律,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认真研究和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带头抓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村、农机合作社的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机合作社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牢基础工作,防范事故。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农机安全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行动
  各地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要及时把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传达到乡镇村、农机合作组织和每个农民机手,在秋收开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开展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主动协调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报废机车及非法拼装机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农村中小学校、集市、乡村便道、机耕道等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监控;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对原已排查出来的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要派专人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消号。在秋收时节,农机监理人员要深入乡村场院、田间地头,加强安全督查与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已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短信平台的,要立即编发农机安全生产短信,于10月1日前发送给每个农民机手。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值守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市县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职责,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并督查值班制度执行情况,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遇有突发情况和发生人员伤亡的农机事故,立即报告,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应急处置;市县农机监理机构每天必须安排1名监理人员值班,并保证至少2名事故处理或查勘定损人员随时待命,做到通讯畅通。国庆节期间,省局将抽查各地值班情况,发生擅自离岗、通讯不畅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事故不知情、不按时上报的,按照相关纪律要求严肃处理。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


  抄送:农业部农机化司,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省安委办,省农委,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监理所(处)、站(所、大队)。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