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获得“2016-2018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命名

06.02.2017  15:34

  据悉,桃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被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2016-2018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共有16家单位获此殊荣。 

  近年来,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桃江县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与服务民本民生并举,力促执法、管理、服务三位一体协调发展。 

  一是夯实制度基础,打造法制居保。明确各项纪律规定,细化岗位职责,分清执法责任,做到“岗位明、职责清、标准严”;加强普法学习,不断强化和提高干职工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业务政策和办事流程全部上墙公示,严格“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打造便民居保。积极推进居保信息化建设,将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延伸至乡镇,使全县广大城乡居民不出乡镇就可享受到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批量缴费、信息报送、生存认证、错误信息修改等城乡居保业务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创新工作办法,启动居保上门服务,与当地乡镇政府、信用社联合行动,积极深入村组,上门为家住农村、行动不便或者有特殊需求的老人、残疾人参保群众激活国家社保卡,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打造全民居保。将城乡居保工作纳入县级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列为重点民生项目,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下达目标任务,坚决执行“以奖代补”的奖励机制、督查通报机制等,督促目标任务的完成;待遇发放严格按规定每月25日前落实到位;到龄领取待遇人员待遇发放前严格依政策确定范围和标准,在所在村或者社区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制度内控,做到了事前制度控制、事中复核控制、事后检查控制,形成了各个股室、各个岗位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体系;加强稽核力度,对全县15个乡镇领取待遇人员年检情况全面稽核,做出稽核报告,对发现的死亡漏报、隐瞒不报等行为限期整改,并追回多领的养老金。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桃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建立起了完善的城乡居保制度,实现了城乡居保制度全覆盖,城乡居保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的良性发展轨道,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桃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  刘昭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