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在湘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呼吁:尽快制定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

14.03.2016  10:25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3月13日,吴金水、瞿海、刘正军等部分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在湘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呼吁,尽快制定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确保所有耕地和其他土壤的安全和可持续开发利用。

  “土地为万物之母,关乎国运” 

  土壤是农业发展、基本生态系统功能和粮食安全的基础,更是水的流经地和蓄积地、大气污染物的最后承接地。土壤在粮食安全、水安全、能源安全、减缓生物多样性丧失以及气候变化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土地为万物之母,关乎国运。“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和民生问题。”  代表们提出,近年来,我们国家已日益重视土壤污染问题的严重性。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

  在湖南,近年来耕地修复试点效果明显。2014年,财政部、农业部批复了《湖南重金属耕地污染修复与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方案》,同年4月,国家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工作,并在长株潭地区170万亩耕地开展试点。2015年,修复试点面积已经扩大到邵阳、娄底等9个市,面积275万亩。2015年,长沙市在望城区开展6000亩的第三方治理试点,由政府购买服务、企业组织实施,取得了降镉率60%以上的治理成果,获得评审专家一致认可。

  目前没有单独的、完整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 

  代表们注意到这样一个变化:今年3月3日,环保部正式公布机构编制将部分调整,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职责更加专而精。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土壤防治职责由自然生态保护司兼任,现在则独立成司,结合年内即将落地的《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更显示出土壤污染防治的地位进一步突出,未来将成为与水、大气污染防治具有同样地位的污染治理三大板块之一。

  但同时,代表们提出,我国目前没有单独的、完整的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呼吁国家尽快制定颁布《土壤污染防治法》,确保所有耕地和其他土壤安全。同时,加强监督和监管的力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土壤污染的隐蔽性更强,危害程度并不弱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吴金水代表说,正因为它是看不见的,所以更加需要通过立法来加以解决。立法的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污染的责任主体以及处罚措施。

  瞿海代表说,要通过出台专门的法律,再加上其他的一些办法和举措,争取还历史的老账、不欠新账,推动土壤污染治理。

  “土十条”出台时机已成熟,应加快落地实施 

  相对于水、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在“十三五”期间仍处于起步阶段。刘正军代表说,要像重视大气治理、水治理一样,尽快让“土十条”落地,为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为粮食的安全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刘正军代表介绍,我们国家的“大气十条”、“水十条”两个文件出台后,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大气十条”实施两年多来空气质量改善效果初显。“水十条”出台近一年来,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工作均明显加快。  “土十条”编制过程中,经历了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财政部等多个部委的反复沟通协商,各方面因素均考虑周全,出台时机已经成熟。

  刘正军代表说,出台“土十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建议国务院尽快审议通过“土十条”,争取近期正式落地并全面实施。

  代表们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吹响了土壤污染防治的集结号,土壤污染防治战役将正式揭幕。可以预期的是,未来随着“土十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一定能开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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