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法院周刊》北湖 :庭审走进微博时代

14.01.2015  15:54

      http://www.efaw.cn 2015-01-09 23:57 来源:法制周报-湖南法制新闻网
      通讯员 朱峰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来,面对信息时代的新要求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郴州市北湖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建设,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多元化信息手段,全范围、宽领域、深层次地推进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
      2014年3月31日,该院勇吃螃蟹,就一起民间借贷案进行微博庭审直播,这在全市是首例。截至当天下午17:13分,直播点击量已超过3793次,网友点赞32次,收到评论7条,转发11条。
      这一做法得到网友的肯定。“微博直播是把双刃剑,能够直播,勇气可嘉,胸襟可叹,精神可贵,值得肯定。”网友大兵如是说。
        据悉,该院在2013年底正式开通的新浪官方微博,设有高层声音、北法快讯,以案说法、案件快报、法律知识问答、评论、早安、晚安等20多个栏目,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介绍法院近况,进行法制宣传。微博开通半年来,已有粉丝1000余人,发布微博近600条,开展庭审微博直播13次,打造了多媒体环境下的全方位公开的又一条路径。
      2014年9月25日,骆仙街道50名群众代表受邀走进北湖法院,旁听了一起民间借贷案的庭审,并现场进行了评议。这是该院举办的一场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场景。
      公众开放日活动是该院践行阳光司法理念,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了解,凝聚司法公信正能量的另一项重要举措。此前,乡镇政法委书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学生等不同群体相继走进该院,据了解,这样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已举办10余场。法院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了法院,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参与权、知情权、保障权,成为推进司法公开的一张名片。
      2014年以来,该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除规定不能公开的法律文书外,将裁判结论形成的过程、理由和依据等进行网上公开,并注意上网文书中个人信息的保护,对文书中涉及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平衡好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方便群众监督。“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既是基层法院追求司法公正,践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跨越发展的重大契机,我院将积极探索司法公开及便民举措,让阳光照进法院工作的每一个角落,努力以阳光下的司法赢得群众的理解与信任。”北湖法院院长欧阳光军如是说。
      链接: http://www.efaw.cn/a/fayuanzhoukan/2015/0109/6739.html
 

来源:法制周报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