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线吵着要退钱 传销组织“老总”无奈投案自首

11.11.2014  15:04

  红网株洲11月11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平)三年半的时间,从“业务员”到“老总”,46岁的攸县男子陈某可谓“业绩辉煌”。近日,攸县人民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4年1月2日,攸县公安局联星派出所里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男子自称是前来投案的传销组织“老总”。经查,男子姓陈,是攸县人,现年46岁。陈某介绍,他本是一名误入传销组织的受害者,曾在2006年经人介绍到安徽省合肥市,以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业”为名进行非法传销活动。陈某加入的“自愿连锁经营业”组织不经营任何商品,要求新成员缴纳69800元费用获取加入资格。该组织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层级。陈某从业务员做起,通过三年半的“努力”,陈某爬到“老总”的层次,发展下线成员100余人。对于投案自首的原因,陈某交代,2013年12月,多名下线找他退钱发生纠纷。陈某迫于压力选择了自动投案。

  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6月至2013年12月,陈某共发展下线成员100余人,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达200万元以上。陈某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判决,陈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