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退回17名转学研究生 启动相关追责程序

24.01.2015  10:50

  湖南大学撤销17名外校研究生转入就读决定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月24日讯(记者  舒文) 针对湖南17名外校研究生没有通过考试转入湖南大学引发“暗箱操作”的质疑和社会广泛关注,昨日上午,湖南大学公布了《关于对有关媒体反映我校硕士研究生转学问题的初步查处结果》,决定撤销同意2013级17名外校硕士研究生转入该校的决定,并启动相关责任追究程序。

  承认转学审核过程把关不严

  该校在《关于对有关媒体反映我校硕士研究生转学问题的初步查处结果》称,在2013级17名外校硕士研究生的转学过程中,尽管学校遵守了相关转学程序,但是在审核过程中,确实存在对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9条中“特殊困难”的规定把关不严等问题。经学校研究,撤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作出的同意2013级17名外校硕士研究生转入湖大的决定,按相关程序办理。同时,学校决定启动相关责任追究程序。

  湖大称,感谢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将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推进公平公开,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公布17名外校研究生转学过程

  1月21日,有关媒体报道17名研究生转学问题后,湖大启动相关调查核实及处理工作。1月22日,该校发布了《致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并公布了这17名外校研究生转入湖大的过程。

  《公开信》称,2013年12月左右,湖大根据教育部、湖南省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启动了2013级研究生转学转入工作。在收到2013级研究生转学转入申请后,由该校研究生院牵头主要对转学转入申请者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齐备性进行初审。申请材料包括转学申请表、原始录取表、学习成绩单、学生表现鉴定书和学校指定医疗单位健康诊断书等。其中,转学申请表上的“转出学校意见”栏务必有转出学校的同意转出意见,并由转出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转出学校印章,且相关材料完整、齐备方可进入湖大研究决定环节。

  2014年1月15日,湖大研究生院将初审合格的2013级硕士研究生转学转入申请提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与会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研讨,通过投票方式表决,以超过2/3的票数同意来自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6所高校的17名硕士研究生转入湖大就读。会议同时决定,今后不再接受非“985”高校硕士研究生的转学转入申请,并形成会议纪要。

  随后,湖大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将会议研究结果和相关材料呈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后,该17名硕士研究生正式转入该校就读相关专业。

  17名转入研究生分别来自

  湘潭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吉首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舒文)
(编辑:黄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