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启动全面拆除无证无照麻石小锯台专项行动

15.07.2015  01:47
  红网长沙7月14日(通讯员 李文婧 记者 刘怡斌)沿着庙王河,短短几百米的距离,10余家麻石锯台林立,周边的部分树叶已经成了白色,到处都是灰尘和碎石。附近村民说,如果到生产时间,数十台切割机齐鸣,声音刺耳,到处都是灰尘,而他们已经不堪其扰。近日,长沙县启动了全面拆除北山镇无证无照麻石小锯台专项行动。
  
   污染环境且造成安全隐患
  
  “生产的时候到处都是石灰味。”长沙县北山镇一位不愿告知姓名的村民说,因为都是村内人开的,他们一直敢怒不敢言。村民介绍,因为超载超量拖运麻石,村上的道路也被压得破烂不堪。
  
  长沙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麻石锯台老板只顾眼前利益,选址在住户集中地方,同时降尘处理没有做好,麻石切割所产生的大量废水直排或者废水沉淀池没有常清理,发生渗漏溢满现象。
  
  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一年半时间,长沙县北山镇政府接到媒体、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红网百姓呼声等渠道反映麻石锯台所产生的粉尘、噪声、道路、水体污染等困扰共169次。
  
   56家麻石锯台违法占用农用地
  
  “北山镇麻石开采加工由来已久,但2006年之后,长沙县根据产业发展引导政策将麻石开采加工行业列入限制性发展行业。”北山镇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北山仅剩6家大型麻石开采加工销售企业通过了长沙县非煤矿山领导小组审核予以保留且证照齐全。
  
  除此以外,北山镇麻石加工小锯台有56家,分布在北山镇狮山、明月等8个村(社区),其中狮山村有27家,被当地百姓成为“锯台村”。
  
  “除了已经拆除的4家,另外有23家建在耕地上,29家建在林地上。”北山镇国土所经上门调查核实,这些麻石锯台生产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属非法占用农用地。
  
  根据该法第七十六条,非法占用土地的,县国土局有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拆除同时引导转产
  
  对此,长沙县成立了专项行动指挥部,明确由县政府统一指挥调度依法取缔北山镇无证无照麻石小锯台行动。
  
  从今年4月开始,北山镇政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并在6月10日联合执法队伍,组织人员拆除国土卫片执法拍摄到的4家无证无照麻石小锯台。
  
  在6月20日,长沙县有关部门依法对北山镇剩余52家无证无照麻石小锯台下发了停止违法限期自拆通知书,限定15日之内由业主自行拆除完毕,鉴于部分锯台业主原料库存大,对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核实后延期15日。
  
  “希望各锯台业主认清形势,尽快处理剩余麻石胚料成品以及机械设备,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逾期将在启动强拆的同时实施电力断电,国土、环保、城管、交通等各部门联合执法,确保违章建筑拆除。同时,还将根据环保立案调查的结果,处以限额罚款10—20万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长沙县依法取缔北山镇无证无照麻石小锯台专项行动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因麻石锯台有历史成因,又是传统产业,事关一些村民的生计,拆除麻石锯台后,部分村民将面临转产的困难。北山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所在村支两委一起,在引导转产、培训就业、引进项目上给予重点关注,在还村民们青山绿水的同时,也将带动村民共同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