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雁过拔毛”式腐败“亮剑”

30.03.2016  08:11

湖南重点查处纠正五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3月29日讯(记者 张斌)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省委、省政府决定,由省纪委牵头在全省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

据了解,此项工作要求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根据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整治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市州、县市区财政、发改、农业、扶贫、民政、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水库移民开发、教育、人社、卫生计生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以及公安等执法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同时,将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专项整治工作分宣传部署、清理核查、督查问责、总结规范四个阶段进行。为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成立湖南省“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省监察厅)。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各级纪委特别是县市区纪委要创新履职方式,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市县乡党委、纪委及各级相关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