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改革创新要生产力

15.04.2017  01:04

   ——游劝荣检察长到湘阴县检察院调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唐龙海 郭梦洁)4月13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来到岳阳市湘阴县检察院调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岳阳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座谈。他强调,因为是短板,所以有空间,全省检察机关要真正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靠改革创新,转变理念,把握重点,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目前,岳阳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有在职干警35人,2016年,办理案件133件。湘阴县检察院2016年办理督促履职案件8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审判监督违法案件1件,2017年一季度已办理督促履职案件4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1件。

  听取与会人员发言后,游劝荣检察长表示,岳阳市县两级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基础牢,效果好,希望创造更多的成绩和经验。

  游劝荣检察长指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检察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对于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至关重要。

  游劝荣检察长强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民事检察监督,要重点关注民事诉讼活动参与各方行为的合法性,通过监督错误裁判背后的不规范司法行为,找到突破口,确保公正司法。行政检察监督,要以行政执法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推动法治建设最便捷有效的途径。要从规范和制度入手,加强沟通互动,达成各方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实现以现有力量推动法治建设的最大值。要重点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监督,以历史方位感和责任感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和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途径,要重点做好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准备,以一刻也等不起的使命感在涉及公共利益的急难险重任务中切实肩负起检察官的职责。

  游劝荣检察长强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改革创新、转变理念。一要创新办案组织,建立符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与政府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相适应的办案组织;二要创新办案模式,要从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动态监督转变;三要创新办案方法,充分挖掘现有制度允许的监督手段,刚柔相济,增强监督效果。

  游劝荣检察长要求,要着力提升民事行政监督能力。首先,要转变观念,深入研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存在的困难,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规律;其次,要积极引进高学历专业人才,改善队伍知识结构;再次,要加强队伍专业化培训,强化基层指导,力量要向基层倾斜。要认真总结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经验,将研究成果体现在制度的设计中,为顶层设计提供参考,进而转化为立法成果。

  岳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小中,湘阴县县长李镇江出席相关调研活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主持座谈会。岳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罗青,省检察院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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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谭华钰(实习)       审核: 孙意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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