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卖“野味”遭查 后院6个铁笼关着7种动物

03.12.2014  11:33
餐馆卖“野味”遭查 后院6个铁笼关着7种动物 - 湖南在线
餐馆卖“野味”遭查 后院6个铁笼关着7种动物 - 湖南在线
餐馆卖“野味”遭查 后院6个铁笼关着7种动物 - 湖南在线
餐馆卖“野味”遭查 后院6个铁笼关着7种动物 - 湖南在线
餐馆卖“野味”遭查 后院6个铁笼关着7种动物 - 湖南在线
餐馆卖“野味”遭查 后院6个铁笼关着7种动物 - 湖南在线
来源: czt.xxcb.cn

  1

  

  2

  

  3

  

  4

  

  5

  

  6

  河南驻马店确山县农民汪某因逮了87只癞蛤蟆,被判处拘役三个月,也让市民对“三有动物”有了一定的了解。而前天,有市民向《长株潭报》反映,在芦淞区建湘路湘安小区20栋,有一家餐馆出售、加工各种野生动物。 本报记者杨轶株洲报道

  1.海狸鼠:大型草食半水生啮齿目哺乳类动物,是最大的啮齿动物。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2.貉:又称貉子、狸,棕灰色毛,耳朵短小,嘴尖,两颊长有长毛。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3.竹鼠:学名竹老鼠,又称竹溜、芒狸、猪鼠等。外形粗壮似鼢鼠。呈圆筒形。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4.小麂:是一种小型的鹿科动物。头部为鲜棕色,体毛呈棕褐色,颈背部较深,呈暗褐色。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5.果子狸:又名花面狸、白鼻心,一种哺乳动物。体色为黄灰褐色,头部毛色较黑,由额头至鼻梁有一条明显的四带,眼下及耳下具有白斑,背部体毛灰棕色。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6.黑水鸡:鹤形目秧鸡科的鸟类,共有12个亚种。通体黑褐色,嘴黄色,嘴基与额甲红色,两胁具宽阔的白色纵纹。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本报见习记者边哲整理本版摄影本报记者邓昊

  12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建湘路这家餐馆进行暗访,发现确实存在不少“三有动物”。昨天上午,株洲市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和株洲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对该店进行了联合执法。

  顾客要“野味”,进店被热情招待

  顺着建湘路,来到株洲市幼儿园旁,就是湘安小区20栋。这是一栋三层楼房,餐馆位于一楼。下午4点多还未到饭点,这里并不是很热闹。

  记者来到店里,一女性服务员热情招呼。当询问是否有野味时,她毫不掩饰地表示店中有不少野味,并一边将客人迎进店内。记者看到,店外头是一间用餐的房间,中间是前台,后面是厨房,厨房里,两个厨师正在砧板上剁着食材。在等待餐馆老板到来的间隙,服务员还介绍,这里野味都是活的,想要吃就是当场宰杀。厨师也回过头来说,他们正在剁的便是其中一种,“我们叫冬毛鼠,也叫竹鼠,后面还有活的。

  不一会,餐馆老板回到厨房,听闻记者想要点一桌野味,一边热情介绍,一边泡茶。“看你怎么吃,可以几百一桌,也可以千把块”。

   餐馆后院6个铁笼关着7种动物

  记者提出想现场看下有哪些野生动物,并要求是活的。在老板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后院,看到后院有6个铁笼,关押着7种动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最下层笼子中一个像鹿一样的动物。餐馆老板介绍,该动物叫麂子。老板分别介绍,有海狸鼠、野鸡、野鸭、竹鼠、果子狸、麂子、树熊(貉),还有一只鸟被单独关在一个铁笼内,但大家都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关在铁笼内的果子狸精神似乎并不是很好,野鸡野鸭一直在铁笼内上窜下跳,而一旁的麂子则一直低着头。

  记者尝试着询问这些野生动物的来路,老板只是模糊地表示,都是从正规途径所得。在随后的交谈中,他又透露,像麂子这样的动物,都可以在山里面打到,“都是很平常的动物”。

   餐馆涉嫌无证经营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昨天上午10时,接到市民举报后,株洲市林业局野保科和株洲市森林公安局共四名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联合执法。现场共查获麂子、海狸鼠、果子狸、貉、竹鼠等多只“野味”。执法人员表示,这家餐馆涉嫌无证经营,必须补办相关证件。昨天下午,店主已到林业局野保科接受处理。

   现场果子狸奄奄一息趴在笼内

  “我看到这些东西别处也有卖,就买回来一些,没想过会惹这么多麻烦。”餐馆老板罗先生感叹。在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后,他领着众人来到后院,几个不大的铁笼子就叠放在室外的平地上。

  四周落满了动物的粪便。铁笼子里关着小麂一只、海狸鼠两只、果子狸一只、竹鼠一只、貉一只、野鸡野鸭各两只、疑似黑水鸡“亚成体”一只。其中,果子狸已经奄奄一息地趴在笼内。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邓勇表示,这里的大部分野生动物属于“三有”野生动物,“如果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人工饲养的,是可以销售的。

  老板罗先生表示,饭店11月29日才正式开门营业,相关证件都在办理当中。市林业局野保科副科长颜先生说,“在没有取得《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之前,这家店贩卖这些动物,已经涉嫌无证经营销售野生动物。

  处理没有合法来源渠道的小麂及疑似黑水鸡被放生

  工作人员对现场的动物依法进行了没收,并对这些动物的来源展开了进一步的追查。在店主罗先生的带领下,执法人员来到了位于芦淞区石宋西路的桥头农贸市场某摊点。

  店主向执法人员出示了《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颜科长表示,这些摊位在获得相关许可证明后,可以正常销售野生动物。而餐馆内的小麂和疑似黑水鸡的鸟类,在市场内未见踪影,执法人员判断,可能属于私人渠道购买,暂时还无法追查到源头。

  随后,执法人员对没有合法来源渠道的小麂以及疑似黑水鸡进行了放生处理,并责令餐馆经营者前往林业局野保科接受进一步处罚,并补办相关经营许可证。本报见习记者边哲株洲报道

   □相关链接

  正规野生动物销售点要有“两证

  本报株洲讯(见习记者边哲)野生动物保护分为国家一级、二级以及“三有”。三有是指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市林业局野保科颜科长介绍,“销售经营此类‘三有’动物,需要在市林业局野保科填写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销售经营。如果是非盈利性质的组织或个人购买‘三有’动物食用,则不需要申请,但必须前往具备销售资质的摊点购买。”对于野外生存的“三有”动物,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取得狩猎证后,才可以合法捕猎,且不允许买卖。“正规的野生动物销售摊点,应持有《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证件。我们也会定期对市场内的‘野味’摊点进行核查。

  野保科文科长介绍,“目前株洲市区内拥有正规经营许可证的批发零售摊点,主要分布在红满天农贸市场、桥头农贸市场和中南蔬菜批发市场这三家。”他强调,“根据湖南省林业厅发布的全省《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的通告》,自2010年10月22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湖南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猎捕野生鸟类。在禁猎期内,只要捕杀野生鸟类就属于非法狩猎,市场上更不允许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