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57名在编教师简章

14.04.2015  19:29

“中部第一县”、雄居“全国百强县”前9位的长沙县热诚邀请优秀人才加盟。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1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试教)、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职位数共计157个,具体科目及岗位如下:

(一)普通高中教师(20名)

序  号

报考岗位

岗位计划数

备    注

1

高中生物

1

县二中

2

高中政治

2

县七中、县九中各1名

3

高中物理

1

县七中

4

高中语文

3

县二中2名,县三中1名

5

高中数学

4

县二中、县三中、县七中、县九中各1名

6

高中化学

1

县七中

7

高中历史

1

县七中

8

高中英语

2

县七中、县九中各1名

9

高中地理

1

县九中

10

高中体育

2

县二中、县六中各1名

11

高中实验员

1

县九中

12

高中心理健康

1

县三中

合 计

20

 

(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37名)

1、初中(共67名)

序 号

报考岗位

岗位计划数

备    注

1

初中语文

15

城区:13名(泉塘中学11,星沙中心学校2)

农村:2名(金井1,北山1)

2

初中数学

14

城区:10名(泉塘中学9,星沙中心学校1)

农村:4名(干杉、路口、北山、黄花各1)

3

初中英语

11

城区:9名(泉塘中学9)

农村:2名(双江、金井各1)

4

初中政治

3

城区:2名(泉塘中学2)

农村:1名(白沙1)

5

初中生物

5

城区:3名(泉塘中学3)

农村:2名(开慧、春华各1)

6

初中地理

3

城区:3名(泉塘中学3)

7

初中化学

3

城区:1名(星沙中心学校1)

农村:2名(开慧、黄花各1)

8

初中历史

4

城区:3名(泉塘中学3)

农村:1名(白沙1)

9

初中美术

1

农村:1名(干杉1)

10

初中物理

5

城区:3名(泉塘中学2,星沙中心学校1)

农村:2名(果园、开慧各1)

11

初中信息技术

1

城区:1名(泉塘中学1)

12

初中体育

2

城区:2名(泉塘中学2)

合 计

67

 

序号

报考岗位

岗位

计划数

备    注

1

小学语文

18

城区:9名(长龙中心学校4,星沙中心学校5)

农村:9名(金井、干杉、青山铺、双江、黄花各1,江背、黄兴各2)

2

小学数学

11

城区:8名(长龙中心学校3,星沙中心学校5)

农村:3名(双江、果园、黄兴各1)

3

小学英语

9

城区:3名(长龙中心学校1,星沙中心学校2)

农村:6名(福临2,果园、江背、路口、青山铺各1)

4

小学音乐

5

城区:3名(长龙中心学校2,星沙中心学校1)

农村:2名(高桥、北山各1)

5

小学体育

14

城区:6名(长龙中心学校2,星沙中心学校4)

农村:8名(白沙2、安沙2,高桥、江背、路口、双江各1)

6

小学信息技术

2

城区:1名(星沙中心学校1),农村:1名(福临1)

7

小学美术

1

城区:1名(星沙中心学校1)

8

小学科学

10

城区:4名(长龙中心学校2,星沙中心学校2)

农村:6名(高桥、江背、开慧、双江、春华、安沙各1)

合 计

70

 

2、小学(共70名)

三、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不含长沙县)。

四、选调条件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具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且入编途径符合人事管理相关政策。

(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学历及资质

(1)高中教师岗位。要求为在岗高中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应(高中心理健康岗位专业可为教育学或心理学相关专业,高中实验员岗位专业须为生物专业),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英语专业须二甲以上),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应,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英语、音乐专业须二甲以上),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3)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应(小学科学岗位专业可为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相关专业),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英语、音乐专业须二甲以上),具有小学或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年龄

一般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①县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②近五年内被评为县(区)级优秀教师或模范教师;③近五年内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④近五年内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⑤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者。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①省特级教师或市(州)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②近五年内被评为市(州)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模范教师;③近五年内经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④近五年内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以上涉及奖励或荣誉仅限在普通高中或初中或小学对应阶段获得。

本次选调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名时考生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性,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考试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试教或录用资格。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考试将在省市级报刊以及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 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15年4月25日—4月26日。报名地点:长沙县教育局机关五楼会议室(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北路159号)。

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考生从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或长沙县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好,并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证件资料。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及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资历业绩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证书(批文)和业绩材料提供原件收复印件。

(三) 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试教人员名单将长沙县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参加试教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1,超过此比例的岗位,将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进行合议,按不超过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名单。

2、试教时限及内容。备课30分钟,试教时量10分钟,试教内容为长沙县现行各学段教材。

3、试教时间暂定5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 体检

  1、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五) 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六) 公示

      全部程序完成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和长沙县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有关选调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开考比例,但试教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

2、拟录用的教师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按照学段同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3、本次选调录用教师全部列入长沙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编内聘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人事代理制管理,享受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4、本次选调对象分配到校后,须视所在学校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受聘岗位。如有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有中学专技职称人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录用后只能受聘到相应小学教师岗位,待遇按岗位设置有关政策执行。

七、报考咨询

咨询电话:0731-84011861 (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4011865 (县教育局执法监督科)

 

 

附件:《长沙县2015年公开选调在编优秀教师报名表

 

 

                                                            长沙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