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7名渔民禁渔期"偷腥"被刑拘 查扣河鱼近300斤

04.03.2016  17:32

  红网常德站3月4日讯 3月1日,常德进入了春季禁渔期,但依然有渔民忍不住“偷腥”。3月3日,武陵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在桃花源大桥附近水域抓获涉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7名,现场扣押涉案木船6艘,鸬鹚80余只,河鱼近300斤。

   现场:禁渔期“偷腥”,7渔民被刑拘

  当天下午下午16时许,水上派出所所长龙占学在巡查中发现,沅水三桥(桃花源大桥)附近水域,逡巡有数条小船,似在进行非法捕鱼。龙占学一边按下身形,静观其变,一边通知教导员潘湘斌迅速带领所内所有警力前来支援,争取一网成擒、抓获现行。

  17 时许,时机已成熟,龙所长一声令下,水上派出所全所民警火速出击,水陆并进,一举包围正在进行非法捕捞的渔船,当场抓获以杨某(男,47岁,汉寿县人)为首涉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7名,其中一人为汉寿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的“非法捕捞”网上逃犯,民警现场扣押涉案木船6艘,鸬鹚80余只,河鱼近300斤。

  经审讯,嫌疑人杨某对其团伙7人以高压电网击晕河鱼,然后驱赶鸬鹚进行非法捕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杨某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提醒:常德市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遇非法捕捞可拨7796842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沅江禁渔期,禁渔范围是沅水流域从桃源县至汉寿县目平湖。禁渔范围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捕螺、蚌、虾等)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

  为保护武陵区公共渔业资源,整治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武陵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陈有万要求,禁渔期间,武陵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要全面加强巡查力度、严守武陵禁渔第一线。接受指令后,水上派出所所长龙占学带领全所干协警一面严格按照日常巡逻任务,驾驶“武陵壹号”巡逻艇巡视武陵水域,加强警示宣传;另一面采取便衣暗访、水陆联查的方式打击非法捕鱼行为,确保沅江母亲河水域资源和渔业资源的生态平衡。

  武陵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渔民,春季禁渔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并与渔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对涉及数量、金额较大的,或屡次非法捕捞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据介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渔期内违法捕捞50公斤以上或者违法捕捞所得达到500元的,就认定为数量、金额较大。对于公众较关注的电捕鱼违法行为,在禁渔期内将列为情节严重行为加以处理。市民如发现违规捕捞行为,可拨打武陵区畜牧兽医水产局举报电话 0736-7796842进行举报。

  相关法律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通讯员 欧明松 沙伟)

  (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