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石鼓区:为6名学生讨回暑假工资4000余元

30.08.2016  11:03

  近日,6名学生在家长的陪同下来到衡阳石鼓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被某健身中心招聘为暑假工从事发放传单和推广健身卡工作,但现在老板不愿支付工资。接到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高度重视,考虑到这6名学生大多数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2名甚至还未满16周岁,监察大队马上派出2名劳动监察队员到某健身中心进行实地调查处理。经查,投诉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责令该健身中心无条件支付学生工资,并立即清退16周岁以下的童工。经劳动监察员的宣传教育,在事实面前,该健身中心负责人承认了拖欠工资事实,并表态马上发放工资。于当天支付了6名学生暑假工全部工资4000余元,并对所用童工予以清退。 

  据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启动欠薪应急处理机制,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办结。出击迅速,处理果断及时,在1个工作日内成功解决了某健身中心拖欠6名学生暑假工工资事件,有力维护了学生暑假工的切身利益,保证了学生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排除了劳动用工隐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学生和家长们的充分肯定。 

  (衡阳石鼓区人社局 胡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