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8681名女职工权益受专项合同保障

05.09.2015  14:50
  红网邵阳9月5日讯(通讯员 黄又生 刘艳红 莫红梅)“局工会与局行政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全局69名女职工办理了“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保险......”9月2日,邵阳县公路局工会主席粟进清告诉笔者。这是邵阳县公路局切实落实《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对女职工权益做到不打折的内容之一。在邵阳县,8个国营企业、所有规模及规模以上企业工会像邵阳县公路局一样,与单位行政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总人数达到8681人。
  
  为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邵阳县总工会明确要求,各基层工会组织,必须按要求与本单位行政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把女职工劳动权益、“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等在专项合同中进行了明确规定;每年都为全局女职工办理“两癌”保险;属计生对象的,计生部门为其办理“母婴安康保险、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免费生殖系统感染普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
  
  邵阳县公路局工会积极落实县总工会规定,签订了专项合同。同时,邵阳县公路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推动保障女职工权益法规的学习和普及;积极开展“清凉一夏,关爱同行”主题活动。
  
  另外,邵阳县公路局严格按照《保障法》要求,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全部按规定落实产假时间,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单位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邵阳县公路局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