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季度GDP同比增长7.3% 人均可支配收入5812元

20.04.2016  13:06

  一季度,湖南省经济运行开局总体平稳、亮点纷呈。湖南省统计局昨日发布数据: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3%,虽低于去年同期8.4%的水平,但仍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8%;城市抽样调查失业率均在6%以下。

  服务业

  占GDP的比重继续提升,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35.18亿元,同比增长15.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9个百分点。

  批发零售

  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6.7%,远远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餐饮

  全省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实现零售额42.37亿元,增长11.3%。其中,正餐增长11.2%,快餐增长14.1%。

  一季度湖南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5812元

  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获悉,一季度,湖南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12元,同比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全体居民收入增速相对较高的原因主要是城镇化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775元,同比增长6.4%,较上年同期回落2.8个百分点。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1 政策性调资影响。2015年7月启动了公务员增资工作,全省公务员人均增加工资300元。同时,湖南启动了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工作。另外,今年1月份,部分市州上调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工资标准。

  2 劳动力价格稳步上升。许多企业都提高了职工工资和年终奖金。

  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336元,同比增长9.8%。

  1 一季度,城镇居民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1092元,增长13.7%。

  2 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208元,增长1.7%。

  文字/长沙晚报记者 周丛笑

  制图/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