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今年上半年可支配收入9925元 同比名义增长9.7%

19.07.2016  19:15

(7月19日,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实习生 张意 摄)

   星辰在线7月19日讯(星辰在线全媒体记者 岳珊 实习生 张意) 7月19日,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上半年湖南国家统计调查数据。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25元,同比名义增长9.7%。

  2016年上半年,居民收入继续增长,湖南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25元,同比名义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8601元,同比名义增长7.4%。其中,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25元,同比名义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61元,同比名义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

  全省居民消费水平继续提升,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561元,同比名义增长12.6%。其中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477元,同比名义增长12.6%。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964元,同比增长10.8%。

  上半年湖南省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9%。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2.1%。

  根据国家统计局反馈,1-6月,长沙新建商品住宅、二手房价格保持上涨,岳阳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房均有所下降,常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有所降低,二手房价格稳中趋升。

  【名词解释】

  “同比名义增长”,即相比去年同期,不扣除价格因素的增长比率。同比就是今年某一个时间阶段与去年的同一个时间阶段相比较,名义增长是与实际增长相对的,是不扣除价格因素的增长比率,而实际增长是扣除价格因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