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纲同志在“讲规矩、有纪律”专题学习研讨会上的讲话

20.07.2016  19:09
   

 

朱建纲同志在“讲规矩、有纪律

专题学习研讨会上的讲话

朱建纲

(2016年7月15日)

同志们:

      今天上午,大家按照本次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要求,进行了集中讨论。跃进、爱国、强先、知武、后毅、龙智等同志都做了很好的发言,既有对“讲规矩、有纪律”的全面理解,也有如何执行“讲规矩、有纪律”的深刻思考,学习很有成效。下面我就“讲规矩、有纪律”谈些自己的思考。

      “规矩”是构架社会的基础,是文明社会最基本、最根本的标志,是文明社会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基本遵循。“规矩”和“纪律”是满足社会成员要求的一种必然约束,是自由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遵循“规矩”的前提下才有自由。在文明社会找不到没有“规矩”的国家、民族、政党等一切社会组织。“规矩”和“纪律”是当代社会立党、立国、立家的根本。《孟子》《吕氏春秋》等对“规矩”做了很多甚至系统的阐述,对如何做到“讲规矩、有纪律”具有非常重要的启迪和借鉴作用。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形成了一整套科学严谨的“讲规矩、有纪律”体系,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讲规矩、有纪律”具有如下明显特征:

      一是有浓厚的文化基础,即价值观。 文化特征是“规矩”和“纪律”最根本的特征,不仅界定了什么是“规矩”和“纪律”、怎么建设“规矩”和“纪律”,更是告诉了我们如何践行“规矩”和“纪律”。中西文化不一,“规矩”和“纪律”有异。中国共产党的“规矩”和“纪律”具有独特的文化基础、内涵和价值观取向,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必须遵循。

      二是有约束力。 规矩”和“纪律”既有刚性约束、也有柔性要求,既有他律、也有自律,刚柔相济、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刚性约束和他律包括党纪国法,柔性要求和自律则主要是指道德规范。社会进步最终取决于自律,在自律不够的情况下往往依赖他律。当下,我们有些同志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自律意识不强、道德操守不高,为此,我们既要唤醒道德自律,也要坚持党纪国法刚性要求,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三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的重要工具。 规矩”和“纪律”因国家、民族、政党等组织不同而不一,在相应的范围内发挥作用。政党的“规矩”和“纪律”是调节政党组织及其成员思想言行的基本规范,遵守本党“规矩”和“纪律”是任何党派的基本要求及其成员必须履行的责任与义务。共产党员遵守党的“规矩”和“纪律”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中国共产党的“规矩”和“纪律”与共产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紧密相关。国际国内历史教训告诫我们,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如果没有“规矩”和“纪律”就只能收获悲剧。党的“规矩”和“纪律”绝不仅仅是口号,更是一种行动要求,比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的誓言,等等,要求任何党员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面临扶贫、援藏、调整工作、下基层任职,我们有些同志强调个人困难、犹豫不决、推三阻四,这就与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相差甚远,违背了“讲规矩、有纪律”的基本遵循。

      四是领导干部既要做表率,也要敢于担责。 如果所在单位党员干部不讲规矩、不守纪律,领导干部是有责任的。一个党员必须要有底线,必须“讲规矩、有纪律”,否则就只能用党的“规矩”和“纪律”对其进行约束。我们极个别年轻干部,整天吊儿郎当、不务正业、不学无术,工作十几年业务和思想没有进步;极个别同志对单位、对党、对组织长期不满,还自以为是、目中无人;更有甚者,极个别同志捏造事实、散布谣言,对领导和单位死缠烂打,或站在后面充当“军师”。对此类现象,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负责同志必须立场明确,态度坚决,积极做好工作。如果不听教育劝导,该清理出党的坚决清理出党,该清理出单位的坚决清理出单位。

      机关各支部书记、各处室负责同志,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要持续深入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每个党员在灵魂深处得到教育,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付之于行动,体现于工作,做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