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检察:对8名涉恶犯罪团伙“起水小分队”成员批准逮捕

04.07.2018  18:14

  湘检网讯(通讯员 麻岸芬 杨域军)6月29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恶团伙“起水小分队”中的8名嫌疑人批准逮捕。这是今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首次采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案件。

  2018年5月,微信朋友圈、聊天群里大量转发了一段视频。该视频显示,吉首市城区内十余名统一身着红色服装、统一纹身的男子持刀公然于闹市区砍伤他人,整个行凶过程被市民拍下后流传于网络,造成巨大社会影响。5月24日,犯罪嫌疑人黄某、田某、毛某、胡某、向某、吴某、彭某、麻某等被吉首市公安局抓捕归案,吉首市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工作。

  6月2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该案移交市检察院,提请对涉案的八名嫌疑人批准逮捕。

  经审查,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此案系一起涉恶类型的案件,该犯罪团伙成员较为稳定,为了方便犯罪与联络,创建了名为“起水小分队”(方言,译为‘大干一场’)的微信群,今年以来在吉首城内任意实施打砸财物及随意殴打他人等行为,目前已造成5人被砍伤的后果。6月29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麻某、田某、毛某、胡某、向某、吴某、彭某共八人。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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