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环保局积极参加培训 提升环境境执法水平

20.03.2017  16:08

      3月16日,吉首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与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代表在环保局会议室参加了环保部组织的“两高”司法解释解读视频培训会。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周加海主任从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2017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点解释了适用刑事拘留的18种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为环保、公安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操作依据。

      通过此次培训,吉首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了解了“两高”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明确了适用刑事拘留的若干情形,掌握了严重污染环境形为的惩处手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强化企业的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严重污染环境行为,绝不心慈手软,绝不“下不为例”,维护法律尊严,确保吉首市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