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划分工作通过人大常务会审议

04.07.2016  20:16

近日,吉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吉首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议案》。

会议认为,自省环保厅下达《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的通知》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力争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的用水安全。会议原则同意《吉首市峒河(狮子庵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吉首市跃进水库、黄石洞水库(八月湖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吉首市万溶江(钟家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按程序报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本次会议标志着吉首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