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合作时报】湖南:始终将改革发展置于优先位置

08.06.2016  14:06

    本报讯     5月26日-27日,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题培训班在长沙举行,全省80多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参加。

        湖南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曾震亚在开班仪式上要求,要精准传达宣传中发﹝2015﹞11号文件和2016年省委3号文件精神,争取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一把手”的真正重视和支持。要精准宣传文件精神,重树供销合作人的信心、重塑供销合作社的形象、讲好供销合作社的故事。要按照“要有全局意识、看齐意识”的总体要求和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格局,成立领导机构和出台文件,市(州)在6月底前出台《实施意见》,8月前出台《实施方案》;县(市、区)在9月底前出台《实施意见》,11月前出台《实施方案》。要按照“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总体方法准确定位,敢于协调、善于协调部门关系。要讲究处理遗留问题的方法,正确面对,谨慎处理,把握改革发展与处理遗留问题的关系,始终将改革发展置于优先位置。

        培训班分别就中发﹝2015﹞11号文件、省委3号文件作了解读或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临武县社、慈利县社介绍了经验。学员们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破解综合改革的难题、解决处理遗留问题、省里的《实施方案》修订等热烈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湘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