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粉成了吸毒者 粉店老板被批捕

10.06.2017  11:44

  

  五名老师吃了早餐后,在吸毒检测中尿检成阳性,原来竟然是米粉店的罂粟米粉在作祟。6月8日,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双峰检察院批准逮捕。

  4月13日,来双峰县参加全市中考研讨会的冷水江市桃园学校五名老师,在禁毒办对其学校进行的吸毒检测过程中尿检呈阳性,五名老师倍感纳闷,表示均未吸毒,肯定是吃错了什么东西导致的。4月14日上午,双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五名老师说在文星街上吃过早餐的青树坪米粉店均进行了检查,发现“老倌子青树坪米粉”店办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已过期,并在店内操作间及食品原料仓库中发现不明“白色粉末”及汤料。执法人员现场使用“吗啡检测试剂盒”对“白色粉末”及汤料进行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含有罂粟碱、吗啡等成分。

  “我2000年开始就在文星街开这家青树坪米粉店了。”据该店老板朱某交代,“4月12日,有个70岁左右的老人(待查)到店里吃米粉,那老人在吃粉的时候,神神秘秘地拿出一个全黑色椭圆形的果子,声称‘把这个放到泡米粉的骨头汤里面煮一下,保证你的米粉好吃些,来你店里吃粉的人要多一些’,我便拿了15 元钱买了一个黑色的果子。当晚,就把果子放到店里的骨头汤里煮了。没想到就出事了。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道:“米粉通过罂粟壳熬煮,可以使米粉的汤汁口感更加鲜美,但若长期食用,必定使人上瘾,造成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据悉,2017年以来,双峰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已经多次走访县林业局、县食药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人社局等单位。

  4月26日,在走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发现了这一案件线索,遂向食药监管局发函,建议其将本案移送公安局依法审查。4月28日,县食药监管局将朱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移送双峰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双峰县公安局经审查,于5月8日立案进行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了本案的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6月2日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

  据了解,目前该店面已出售,招牌未换,但老板已换人,并进行了停业整改。

  检察院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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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柏振乐(实习)       审核: 江世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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