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司法行政“组合拳” 践行和谐稳定“大服务”

08.12.2015  16:59

  2015年,吉首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1号文件“项目兴市、实干兴市、改革兴市”发展思路和湘西州司法局 “五五五”工作目标,结合职能工作,科学谋化、深入推进,着力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组合拳”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一、创“新载体”,扎实推进法宣教。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在传统的发资料、贴挂图、台前咨询、文艺演出、苗歌传唱的基础上,今年来吉首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新型媒体宣传作用,利用31个公交车站台宣传橱窗、公交车移动电视、交通岗亭、人流聚集的5个大超市大显示屏以及2个人行天桥电子显示屏、市电视台“法治连线”专题栏目以及“法治吉首”网络平台、《团结报》、《边城报》“平安吉首”栏目、全市12所中学法治长廊、在人民广场组织市直33个执法单位制作了本部门法律法规宣传展板,打造了一个极具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进行法制宣传,积极营造了一种浓郁的法治宣传氛围,让群众感受到法制就在身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认真做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强化执法队伍学习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了依法治校活动,通过“法律明白人”培训、利用赶集、苗族传统节日“丹青清明歌会”“四月八”、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加强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和周边群众的法律素质。全市各乡镇街道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新增6个,总数达到了145个。今年按照湘西州司法局通一安排部署收集整理5年资料成册、制作了专题宣传片和图册,成功通过了全州“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二、拓“新领域”,应援尽援暖民心。

  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习总书记“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重要精神,目前为止,共接待当事人来访来电、法律咨询47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7件,其中民事案件106件,行政案件3件,刑事案件78件,共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工会、武装部、残联、看守所陆续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湖南民生、广湘、董艺三个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2013年投入10万余元建成整体办公面积80平米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众通行无障碍。市、乡(镇)两级都建立了法律援助窗口,法律援助网络履盖城乡。在火车站针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社塘坡乡七星村、六月六河溪龙舟节开展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进苗寨宣传,发放资料1600余份。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和《关于做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外,对其他类型的案件也降低了审查的“门槛”,扩大了受援范围。针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吉首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工作沟通切实完善了人权刑事司法保障。

  三、出“新措施”,调解工作有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吉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该市综治委三调联动办、市网格办、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四家联合下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吉三调发〔2015〕5号,明确了将688名网格员选聘为人民调解员的要求,加强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力量,解决了调解员的补贴,落实了政府购买服务。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个案补贴发放近万元,人民调解工作进入全市网格化管理,实现矛盾在网格中化解,群众诉求在网格中实现,网格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作用,该项措施的出台及时化解了历年来人民调解员补贴的难题。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197个,人民调解员(纠纷信员)1262人。今年完成了15个乡镇街道171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换届选举工作。市直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成立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纠纷等10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完成派驻法院、检察院和10个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任务;城区社区警务室和社区人民调解室联合办公。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继续深入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新领域如婚姻家庭、民间金融纠纷化解工作、在坚持“一月一排查、一季一分析”常态化调解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在重大节假日、“两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为人民群众和各级党委政府排忧解难。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吉首市共排查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1661件、调处成功1656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9%,履行率100%。该市共有15个基层司法所,现已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有3个,省级模范司法所1个,此外,在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还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业务规范上、内部管理上下力气抓。

  四、树“新形象”,服务质量提升。

  吉首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家,法律服务所6家,法律工作者48人,吉首市司法局坚持行政和行业管理相结合,依法依规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整治和监管。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不断提高执业规范化水平。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提供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在招商引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医患纠纷案领域提供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争议。让执法真正公平公正,让老百姓真正受惠。  6月4日下午,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郝元斌一行4人深入吉首市就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检查组先后坡走访了吉首市海圳、民众法律服务所、华兴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情况,对海圳法律服务所多年来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化解各种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矛盾隐患,以及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商户维护合法权益的经验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该市法律服务所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一年来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9家,代理诉讼非诉讼事务432件,解答法律咨询600人次。全市32个城乡社区均配备了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活动,规范了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职业行为,为吉首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今年4月吉首市司法局作为全州“司法公正湘西行”典型单位在全州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言,充分展示了该局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形象,该局的工作经验得以在全州推广。

  五、搭“新平台”,矫正科学管理。

  吉首市社区矫正中心作为湖南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于2015年3月开始筹建,5月8日入驻,7月全面完成建设。吉首市社区矫正中心位于吉首市镇溪街道办事处胡麻井社区,面积320平方米。中心集监管、教育、帮扶为一体,设立有宣告室、训诫室、教育培训室、社会联络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监控室、驻警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10个办公室,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接收规范化、档案管理制式化、心理矫治全程化、矫正学习常态化、公益劳动特色化、帮困扶助经常化、考核奖惩公开化。有利于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区矫正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  截止2015年11月,目前在册矫正对象241人,其中:缓刑215人、管制1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14人。刑满释放人员422人,其中:刑满释放267人,解矫155人。建立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基地1个,社区矫正中心1个。累计完成社会调查评估375件,所有重点人口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和非正常上访,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 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司发[2013]39号),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提高年”活动。规范审前调查,监督管理、考核奖惩,落实分级管理和分级处遇。严把移交、宣告、监管三关,进行“司法e通”定位跟踪,确保准确掌握矫正对象位置,实施电子监管科学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州特专办[2014]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的通知》。2013在湖南省边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吉首市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2015年过渡性安置基地共安置对象14人,目前还在岗有5人。依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建立数据库,完善信息录入。进一步做好服刑人员基本信息的核实和衔接工作,确保重点对象接、帮率达100%。今年该局社区矫正中心作为全州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其中一个现场点,圆满完成了州市和各县领导干部的参观学习任务,得到了州委书记叶红专的高度评价。

  (来源:三湘综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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