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四机制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进程

26.11.2015  00:39

  为最大程度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质量,今年以来,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建立健全自查、审查、检查、反馈等四大机制,磨合打造执法与监督之间的最佳衔接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质量,实现社区矫正执法“零过错”,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进程。 

  建立“一案一表”自查制。以社区矫正执法“零瑕疵”为目标,积极配合人大司法监督,制定《社区矫正自查自纠对照表》,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报到、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学习教育管理等规定,构建“一案一表”自查机制,5月份积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自查自纠活动,对全区各基层司法所涉及审前调查、居住地变更等10项执法活动进行逐一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整改到位,同时,在制度上进行完善,通过制定表格、做好登记,定期自查等方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执法到位、平稳有序,对于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依法依规处理到位,确保无弄虚作假、无违规办理、无超越权限、无履行职责不严等现象发生。 

  落实“一案一审”审查制。根据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和执法监督工作要求,细化八项重点执法行为的核审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并以问题为导向,从事实、证据、定性、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意见、法律文书等方面强化审核,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及时通知予以纠正,必要时,下发《整改建议书》予以督办整改,实现矫正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统一。今年以来,依法呈报收监执行3人,给予警告10人次,给予表扬27人次。全年共接受社会调查委托185份,退回委托函21份,共出具调查意见154份(建议适用社区矫正146份,建议慎用社区矫正3份,建议不适用5份),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实行“区块跟踪”检查制。严格对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开展集中检查、档案抽查、跟踪督查等工作,以人员接收、动态监管等情况以及免除参加集中学习教育、社区服务、外出审批(备案)等审批事项为重点,采取实地检查、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等形式,强化对社区矫正执法的全方位监督,并对存在问题以书面意见或通报的形式予以反馈,着力提升执法能力与质量。今年以来,已对全区1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出具问题意见通报4次,并对在矫的314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案卷逐一跟踪监督,防患于未然。 

  强化“双向互动”反馈制。积极强化各股室、司法所之间的联系沟通,并时刻保持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联系协作,畅通信息渠道,拓宽监督触角。一方面强化检查情况信息反馈,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案卷核审情况出具补充整改意见8份,另一方面加强意见建议收集,以专题座谈会形式收集意见建议56条。同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查找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执法漏洞、消除矫正隐患,推进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湖南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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