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司法公正长沙行”:社区矫正工作获全国推介
【2014“司法公正长沙行”系列报道】之一
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办招聘会,帮特殊人群找工作。
来自国外的友人一同参与了市人口出入境管理支队的开放日活动。
审判进校园。
2013年“司法公正长沙行”回顾。 【专题】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2月12日讯(记者 岳珊) 2014年“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以“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总主题。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市人大内司委监督指导“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五家成员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长沙市仲裁委,结合各自职责,选准主题,强力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成效。
据了解,2007年,长沙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484人,累计解矫7016人。从健全体系、部门联动、规范执法,到创新监管模式、用“心”打动并改变社区服刑人员……“长沙经验”获得了中央政法委《政法动态》、法制日报、司法部的专题推介。
公检法等12部门联动
目前,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市司法局和开福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经编办同意更名为社区矫正管理局,全市共建立区县(市)级社区矫正中心7个,社区矫正经费由2009年的人均每年不足1000元提高到目前的人均每年2500元,基础保障不断强化。
全市各级法院全面建立了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对拟施行社区矫正的罪犯委托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目前已办理5189例,法院采信率达到90%;
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着力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有效促进了各级政法部门的职责履行和工作落实;
各级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人员底数定期比对制度,协助开展训诫、追查工作,有效预防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市法检公司四家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社区矫正衔接监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部门合力;
同时,各级民政、人社等部门积极落实扶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18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了低保,推荐110余人就业或自主创业,使他们感受到了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62人撤销缓刑被收监
通过严格执行刑法、刑诉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我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长沙对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都严格落实了定期报到、请销假、迁居、会客、禁止令等监管制度。
此外,借助科技手段不断完善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报到情况实施指纹图像核查通报,对严管级、普管级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手机移动式定位监管,实现动静结合立体监控。
除此之外,严格考核奖惩,目前全市累计对5名有立功表现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提请了减刑奖励,有62名不服监管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社区服刑人员被依法撤销原判刑罚收监执行,有力彰显了国家法律的威严。
分类矫正、个案矫正、心理矫正、社区服务、警示教育……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人性执法,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大大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教育转化率达到96%以上。同时,通过“启心行动”、大型就业推介会等主题帮教活动,让越来越多的市民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目前,长沙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484人,累计解矫7016人, 累计减刑5人,累计收监60人,本月在册3468人,其中,管制186人,缓刑2945人,假释253人,暂予监外执行84人,全部落实监管安全措施,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09年起,长沙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全国率先启动了“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并将其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活动增强了司法行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了司法机关的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群众的普遍赞誉和社会的广泛认同,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在全省和全国产生了良好影响。
(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记者 岳珊)
(编辑:向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