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牌丢失逾期两月不补办 驾驶证被记12分

24.10.2014  01:20

(车辆前方悬挂了号牌)

(车辆后方未悬挂号牌)

  红网长沙10月23日讯(通讯员 邓辉 欧胜 卜龙辉)车辆号牌被盗或丢失,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十分普遍,但是补领号牌是有时间限制的,逾期不去交管部门补办,一旦查获也是要按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罚的。2014年10月23日,湖南高速交警宜凤大队就查处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件。
  
  10月23日1时许,桂武南中队堡城警务站民警张哲夫等人在堡城收费站展开统一行动时,发现牌号为湘L6339A的小轿车后牌没有悬挂。民警询问时,驾驶员袁某态度傲慢,称车辆后牌丢失,已经报警。袁某出示了报案证明,民警发现报案日期为2014年8月22日,距查获当天相隔两个月。民警问其为何未及时补办号牌,袁某辩称此前一直没有时间。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因后牌丢失,出具报警记录,自报警之日起十日后被查处的,按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和计分”。民警对袁某宣讲了相关法规后,给予驾驶员袁某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