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长沙偷走47台车牌照 敲诈车主获刑2年半

24.12.2014  10:42

近日,长沙县法院宣判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杨某偷走47台车的牌照,敲诈勒索车主,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4年4月12日至5月10日期间,被告人杨某多次窜至长沙县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等地,徒手扳下车辆车牌,将车牌就近藏匿于下水道、草丛、杂物中。而后,他用随身携带的圆珠笔在纸上写下其手机号码,并将纸卡在车把手处。有时,他还会在纸上写下类似“不打电话小心车划伤”等威胁性的话。在车主与其联系后,杨某继续威胁车主将钱汇至其银行卡内,否则不告知牌照去向或将损害车辆。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采取该方法先后敲诈勒索47次,其中有11名车主与其取得联系,并向其银行卡汇入100到500元不等的金额,杨某共计获得2700元赃款。另外36台车的车主均未拨打杨某的电话,杨某敲诈未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