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配发湖南的48台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交付使用

20.08.2015  03:25
  红网长沙8月19日讯(通讯员 祝林书)8月19日上午,湖南省民政厅在长沙举行全国统一配发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湖南省交车仪式,民政部配发湖南省的48台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正式交付省内48个县使用。
  
  湖南三面环山一面临湖,地形地貌复杂多变,降雨集中且很不均匀,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县级民政部门承担了查灾核灾、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调运和发放救灾物资等灾害应急工作的具体任务。但是,与日益复杂严峻的灾害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救灾任务相比,湖南省基层民政部门救灾装备建设还严重滞后和短缺,给防灾救灾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和困难。对此,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十分重视,并给予了有力支持。此次国家统一配发湖南的48辆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就是由民政部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的,是专项用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应急通信、灾情核查、灾损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救灾物资调运等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及公务活动的专用车辆。
  
  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唐白玉就管好用好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切实发挥其应有效益向各地提出要求:一要切实加强救灾应急专用车辆的管理。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发放后,各县民政局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民政救灾专用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建立和落实车辆使用报告备案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出租外借,严禁出入或停放旅游景区(灾区除外)、高档餐饮、娱乐场所。二要切实加强救灾应急专用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三要及时办理上牌落户相关手续,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将救灾应急专用车辆有关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安排解决。唐白玉希望各地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救灾应急响应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湖南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救灾应急要求,此批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加装了北斗导航系统、智能安全包、车顶救援物资装备架、行车记录仪、外接220V逆变电源等应急专用设备和灾情信息收集终端,有效提高救灾应急车辆使用效能,并在车体喷有全国统一的“民政救灾”字样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