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

08.05.2015  22:46





5月8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在长沙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作斌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君文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












 

      本网5月8日讯  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在长沙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将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设主会场,14个市州设分会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刘莲玉、蒋作斌、陈君文,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

      陈君文在会上作执法检查动员报告,指出,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目标任务、检查重点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注重增强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一定要紧抓不放,做到持续发力,跟踪监督,着力推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要坚持执法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接受举报相结合,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治水污染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全省上下营造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陈肇雄指出,省人大开展《水污染防治法》专题执法检查,是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对于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执法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整改落实。要加强综合治理,健全体制机制,严格执法监管,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清水长流。

      于来山在会上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开展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守护好人们的“水杯子”,作为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 要做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通过扎实有效、坚持不懈的努力,让三湘四水呈现碧波荡漾、绿水常流的美丽景象。(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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