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好不叫座?看碳交易如何回归市场本真

20.09.2016  17:04

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与运行,从2011年开始启动至今已有4年。覆盖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但大多数城市运行情况都是“叫好不叫座”,呈现参与主体单一,参与积极性不高,市场活跃度低等问题。

2015年1月,深圳启动实施公共交通碳排放交易,探索建立公共交通领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国其他几个地域也在不同时期实行过类似项目,比如上海市正在推行的《交通港航行业碳排放交易管理政策研究》,广州市正在构建的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等,但项目实施效果并不太好。鉴于已实施项目产生的问题,我对国内现行碳排放市场有如下思考和展望。

碳交易市场有偿配额机制。真的实现市场配置了吗?

国家提出碳排放交易,其出发点是履行全球温室气体减排承诺。从运行模式上看,当前.全国碳市场普遍采用有偿配额方式,这其实还是属于过渡市场的产物。具有“计划分配”的属性。一旦未来进入市场配置阶段,这种模式必然要逐步淘汰。用新型的商业运作模式盘活碳存量,将是以后交易主体瞄准的商机。据易碳家了解到,从碳排放市场的交易来看,其行业范围还是集中在“两高”行业,包括电力、煤炭发电厂、水泥、玻璃、钢铁等重点耗能大户,而重点排放单位的标准也是经过独立第三方的碳盘查审计后,确定的能耗大户。有人认为上海市的年交易目标达到100%的成果,值得借鉴。我认为,这主要是政府行为干预的结果,并不能作为完全市场行为的典范。

事实上,试点模式的建立,除了摸索交易方法、积累经验教训外。更重要的是提升企业的碳减排意识。在这方面不能照搬国际模式。目前国际碳市场也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效用。现行交易量分配的方法.基本都是参照欧盟的标准,我们并没有结合国内实际进行标准再消化。

据易碳家了解到,截至2014年10月底.我国已完成二氧化碳交易1375万吨。累计成交金额突破5亿元。对于未来全国碳市场规模的目标,目前碳市场属于试点市场.仍存在不少问题.像CCER产品仍存在很多设计的障碍,准入门槛低,监管不明,标准不统一等。因此未来制度设计需要更加严格,按照规范的金融产品本身的特点进行设计才符合碳资产化的方向。未来中国碳市场肯定是全球最大的市场,谁的商业模式成熟,谁的理念领先,谁的减排成本更加低廉有效,谁就能够掌握碳市场的主动权。

碳交易链投入成本缺失了哪些?

从成本投入方面,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国内积累了不少经验。其中在交易全过程方面,国内的碳排放核查核算阶段和实际交易阶段相对成型。但在保证减排可持续性方面。容易忽视交易完成后的日常监管阶段。据易碳家了解到,这三个阶段才能构成完整的碳交易链。

碳交易链每个阶段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成本计人。在各实体的碳配额核算上就存在各种成本。除了财力、物力、人力投入的可见成本外,还有核算过程自身产生的碳排放问题。比如深圳市在建立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中。需要调研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碳排放环节和运行情况,确定交通运输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和排放类型,完成《深圳市公交出租企业、港口企业、航空企业和轨道交通企业碳排放核算方法》,这一过程的计算势必会牵涉自身盘查的碳排放,这部分的核算如何计量,也应该纳入碳排放成本核算中。

此外,在碳交易环节,一旦成功。对于购买方会使用减碳额度,第三方监管将后续跟进,对于售出方,其未来的生产生活中的是否可以持续进行自身减排,这也需要第三方的监管。不能只统计交易本身的直接成效,还应该考虑到交易后续的监管产生的排放成本、交易双方履约后其他环节的碳排放有无溢出等。将其计算在整个交易链中。不仅如此,我们实施碳交易的目的是可持续地减少碳排放,而可持续的衡量标准、如何对参与主体进行可持续水平的跟进,也都会产生较大的制度成本。

除了成本方面,目前出台的管理办法对企业违约约束方面也没有清晰界定。这一方面反映了政策制定者没有把握碳交易市场机制的瓶颈,另一方面则与减排市场相关联的企业信用体系不完善有关。要想使得碳市场有效且持久,就必须建立全面的企业信用、政府信用和个人信用,在这基础上把碳减排从义务变成强制,把排放上升到信用高度,将碳排放目标纳入政府考核目标,这样的碳市场才能汇集多方的信任。

碳市场主体积极性能有多高?

当前,碳排放权交易已明确列入2015年的中央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国家在未来将可能提前构建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并且逐步取消试点单位的运行,在制度层面对交易细则、碳计量标准等进行统一。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划,全国碳市场拟于2016~2020年间全面启动实施和完善.现行的CCER市场体系在碳交易体系中仍属于低水平的运作。其原因在于国内减排模式并没有形成成熟机制,且还属于自愿减排阶段,主体积极性不高。未来的重心将会是强化操作平台、实践能力等基础.以促进市场的强劲持久。

在国际方面,中国目前采取内紧外争的态度,比如在利马大会上.国家对外希望通过谈判争取最大化利益;对内则抓紧实践操作,尽量不在低碳全球化大潮来临时被淘汰落伍。从这一方面讲,企业、机构和个人,只有未雨绸缪,才能适应这一急剧政策变化和经济转型。而中国碳排放市场要在国际上占有重要位置,就要突破欧盟碳市场的体系,舍弃不合理的条款;打破思想束缚,摒弃减排和经济发展背离的观念,在减排项目设计方面引进更多的创新商业模式,增强减排项目的自我造血功能:特别是鼓励创新的减排项目.从政策方面给予扶持资金,从市场层面引人真正的风投:还要加快减排市场的推进速度。

在国内方面,建立全国碳市场,应主要研究如何发挥地方积极性,充分借鉴7个试点的经验,对未来的政策制定意义重大。未来全国碳市场的建立,将使交割平台缩小为一个或者两个。据易碳家了解到,目前的试点,可以为新市场建设积累经验.但是比对欧盟市场,这种试点成效并不明显.至少试点得不彻底,甚至还会成为碳的真正买卖的巨大障碍。类似区域性交易中心等统一的碳市场建立,才是未来交易市场活跃的前提。

另2014年底。北京首现个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这表明个人参与碳排放交易也将会是未来趋势之一。与国际相比。中国目前的个人参与行为有点迟了,以后的个人参与将更加灵活和多元。

从产品设计上,碳汇将是最佳的减排产品,而且比其他减排类型项目更符合未来人类的价值取向。

在未来的制度设计方面,我们应该回到碳排放交易的真正目标上。即促进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减排。市场激励法是最有效和最可行的方法。为了保证市场的生命力.制定的政策就必须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减排的积极性.真正主动参与到碳交易市场,在交易中尝到甜头,从而促进企业加大对减排技术的创新的投入。形成良性循环,用交易的甜头激发新能源研发的动力。目前,一吨二氧化碳市场均价50元,即使减排1万吨,对企业也未必有吸引力。应该计算各个企业碳减排交易形成的企业利润在各企业利润中的占比,判断其能否持久刺激企业投入成本对清洁能源或技术进行研发。

未来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制度设计需让交易链上各环节产生的交易成本降低,包括制度成本。

第二,要组建全国范围内,或区域范围内尽可能大的市场,也便于各交易主体跨区域参与,激发参与活力。最终让企业觉得碳交易“有利可图”,真正刺激企业技术的痛点。这样才能真正引导包括各大产业制造商创新的热情.加入这个减排市场中。

第三,要先大后小。期初主要盯紧高耗能高排放的行业.现行试点的服务业不应包括。

第四,统一市场交易规则。目前全国7个碳排放交易市场,在碳核算核查方面,存在技术操作方面的差异,如果全国平台建立,而交易规则不统一,产生的交易成本过高,也会抑制参与积极性。

第五,有效加快建立PPP模式碳基金。即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基于互惠和共同利益进行资源组合,形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长期合作关系。PPP模式基金可以通过项目包的方式组合多种公共服务产业,通过这些产业链的互相关联和风险分散,增加各种公共服务产业整体的收益率,降低风险。(文章出版源:《环境经济》, 2015年Z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