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难维权,白纸黑字最靠谱

11.01.2017  20:35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月11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张书)“我买好了7日的火车票,想着6日拿到工资就可以回家过年,但包工头没兑现,请你们帮帮我。”1月9日,来自黑龙江省勃利县的农民工王奇武来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求助,希望执法部门帮他讨回该得的工资。

   经过

  结算时提出加工资 因和约定不符被拖欠

  当天,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王奇武,经询问获悉,王奇武在老乡的介绍下,于2016年6月6日至12月17日期间,受聘于长沙某公司承包的黄兴镇劳动东路道路施工项目工地,从事操作压路机工作。

  当时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该公司每月支付4500元工资。该工程于12月17日完工,工作期间,王奇武领了18500元,剩余工资一直未结清。

  执法人员通过王奇武提供的电话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王某,王某随后赶到该局配合调查。原来,王奇武认为自己工作量大,包工头给的工资太少,要求加工资。但聘用时,双方有口头协议,其提出的要求超出协议约定,王某没有同意。

  期间,双方因工资问题发生纠纷,甚至有过口头、肢体冲突,派出所曾介入调解。执法人员了解事情原委后,分别进行劝解。一方面,该公司用工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违规在先;另一方面,王奇武与包工头先有口头协议,后又提出过高要求。执法人员劝双方各让一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王某同意付给他工资共计30600元,除开先付的18500元,将一次性付清剩余的12100元。

  执法人员提醒,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报酬,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提醒

  劳动者遇欠薪维权应注意搜集证据

  部分用人单位为节省成本,雇短工时不主动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采取口头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平认为,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一旦形成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其次,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保险费用。

  刘海平提醒,劳动者遭遇欠薪要维权时,应注意收集证据,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针对部分用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农民工可以收集工作证、工资条和出工考勤表等证据,这些能证明自己在此工作过。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当发生欠薪纠纷时,农民工可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经济条件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费律师服务。

  此外,他特别提醒在建筑领域工作的农民工,若是跟随没有获得相关资质的包工头个人从事建筑工作遭遇欠薪,可要求建筑企业承担连带支付工资的责任。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