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近4亿元救助资金下拨市县

30.12.2016  21:08

  为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愉快度过春节,中央财政近日下拨我省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3.83亿元,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现已将这笔专款全部下拨各市州和相关县市。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中央以及省级下拨的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必须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和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市、县两级政府应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体制,进一步加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预算投入力度,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入冬以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已下拨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500万元,调拨救灾棉被40000余床,这些资金和物资正在陆续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当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正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加强应急准备,确保灾害一旦发生,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御寒衣被等生活物资。(省减灾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