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清水衙门"公款送礼20多万 发补贴人均4万

15.12.2016  17:08

  星辰在线12月15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晨星)据三湘风纪消息:团委作为群团组织,被人们视为“清水衙门”。但这支平均年龄不足26岁的年轻团干队伍,整个班子违纪。

  共青团湘潭县委违纪案中,团县委书记万子萱,副书记陈泰宏、胡巧,青年服务中心主任黄怿,办公室主任周琼宇均被处分。

  该案再次警示,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所谓的“清水衙门”同样会滋生腐败。

  3年几乎未召开党组会议

  2012年8月,年仅26岁的万子萱通过公选担任团县委书记,她一直认为“团委能有什么事,团委的事情都是小事,团委的事情其他单位也有”。

  正是由于这种侥幸心理作祟,使这支平均年龄不足26岁的年轻团干队伍,完全背离“政治坚强、学习刻苦、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基本要求,自我要求放松、纪律观念淡薄,一步步滑向了违规违纪深渊。

  调查发现,万子萱担任团县委书记、党组书记三年里几乎未召开党组会议,未开展中心组学习,也没有组织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不按要求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流于形式。

  工作人员的党纪党规、财经法规、作风要求等意识普遍淡薄,导致单位管理混乱,制度规定形同虚设,财务违纪违规丛生,以各种名义乱发、逢节发放补助等问题长期存在。

  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团县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20余万元,万子萱等5人人均领取4万余元。

  整个班子集体违纪

  思想放松必将导致行为放纵。

  2013年以来,万子萱将八项规定要求、财经法规、党纪条规抛在脑后,胆大妄为,公然“触底线”、“踩红线”,安排、授意财务人员胡巧、周琼宇利用开展大型团组织活动、列支专项活动经费、列支乡镇团委工作经费等便利,分月虚开办公用品、电脑配件及耗材、宣传费、广告制作费、服装费、烟酒费、食品费、餐饮费、租车费等支出发票累计套取财政资金54.5万元。其中套取:

  行政经费27.11万元

  乡镇团委工作经费10.06万元

  “相亲联谊”活动经费4.98万元

  羽毛球比赛活动经费3.67万元

  青少年服务专项经费1.87万元

  志愿者活动专项经费4.11万元

  团县委其他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面对万子萱不讲党性、不坚持原则,不仅不主动提醒、制止,反而积极配合,认为这是维护组织决定、维护班子团结,导致整个班子集体违纪。

  公款开路捞取政治资本

  作为一名年轻领导干部,一帆风顺的晋升让万子萱权欲迅速膨胀,急功近利的心态让她逐渐形成了错误的权力观、政绩观。

  从2013年春节起,万子萱为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公款开路,频繁请客争取上级领导重视,获取上级各类荣誉;公款送礼、发送红包拉近与中央、省、市媒体距离,增加上镜率、知名度;“知恩回报”到企业、单位大肆拉取赞助,举办各类活动提高影响力。

  工作的“付出”,让团县委集体和万子萱个人收获了颇丰的“回报”,万子萱发现找到了仕途晋升的“捷径”,为捞取政治资本而乐此不疲、铤而走险。

  2014年9月,万子萱在单位财务人员手中一次提取公款6万元用于请客送礼;2015年1月,万子萱邀请省市媒体记者及其家属在株洲某山庄玩乐一天,公款消费和发送红包1.5万元。

  同时,万子萱每年在春节前采取邮政快递方式寄送礼物礼品给上级团组织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企业、单位获得活动赞助后,都要邀请赞助单位负责人“吃喝玩乐”甚至发送红包以示感谢。

  经查实,2013年春节至2015年5月,万子萱以“衔接领导费用”名义在单位财务人员手中分30次提取现金21.33万元用于工作协调和请客送礼。

  处理:5人被处分

  2015年6月,湘潭县纪委查处了共青团湘潭县委违纪案,团县委书记万子萱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正科级降至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副书记陈泰宏、胡巧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青年服务中心主任黄怿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办公室主任周琼宇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