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充分发挥民政职能 积极推进精准扶贫
民政作为党和政府负责民生工作的部门,在打赢精准扶贫这场硬仗中,应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救助职能,锁定保障改善民生、兜底救助脱贫基本思路,强化“法治救助”理念,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保障网”,细化“五个一批”救助扶贫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民政救助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小处、落到细处。
低保兜底一批助脱贫。 一是对家庭贫困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实现脱贫的贫困户,按照低保政策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制度,做到对象准确,应保尽保。二是积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衔接机制,探索农村扶贫精准与农村低保标准“二者合一”的相辅相补的路径。三是对低保对象实施精准管理,形成对象可以调增调减、有进有出,补差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局面。确保保障资金用到真正困难群众身上。
医疗救助一批扶脱贫。 一是建立资助参合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对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孤儿、优抚老人等特殊群体在县内住院治病实行医疗费用全免。二是对低保等困难对象,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按50%至70%的比例给予报销,每年5000元封顶,并在县、乡两级实行“一站式”结算办法,方便困难群众,缩小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的机率。
临时救助一批济脱贫。 大力开展“救急难”工作,为困难群众设置“第二道保障线”,缓解贫困。对低保户、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重症精神病人、贫困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教育负担重的家庭、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无法自理者、无力继续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的大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因患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按政策给予救助后仍极度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惨重并因之返贫的家庭和个人,启动“救急难”救助,视其困难程度给予1000元至10000元之间不等的一次性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特困供养一批保脱贫。 对年满60周岁及60周岁以上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无赡养能力的老人,孤儿和监护人无抚养能力、事实上形同孤儿的困境儿童,让其入住当地敬老院或社会福利院,享受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待遇,使其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特殊补贴一批帮脱贫。 一是对经核查确实无力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提高补差标准,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散居五保对象、散居孤儿、百岁老人等对象足额发放供养金、保障金和保健金。三是对精简退职人员按时发放生活补助。四是让65周岁及65周岁以上失能和半失能老人通过实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享受日常生活照料。
通过积极实施以上措施,确保特殊人员、特定人员、特困人员得到有效救助,凸显民政部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建功,推动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张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