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切实抓好农村党建工作

21.10.2016  23:05

近年来,永州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关文件精神,始终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实施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环节,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扶持政策、发展模式和管理机制,村级集体经济呈现出经济强村有突破、经济一般村有发展、经济薄弱村有起色的发展势头,全市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达1841个,占总村数的64.5%。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为基层党组织的履职尽责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重视程度不同,导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困难重重,严重制约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村集体经济实力强的不多 。总体上看,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基础总体偏弱,全市有集体经济收入的1841个村,5万元以上的村仅有290个,占有收入村数的15.8%。其中10-50万元的村60个,50-100万元的村8个,100万以上的村只有4个。而且,各村村级集体经济主要以发包土地、林地、水面等租赁性收入和土地征用后的补偿性收入为主,村级企业不多,导致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差,从而导致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服务能力弱化。

2.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 。由于各村地理环境、资源条件不同,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差距拉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较为严重。从全市各村集体经济现状来看,交通便利、靠近乡镇中心,资源丰富、有招商引资企业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较高,地理位置偏僻、资源匮乏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较低,呈现出两极分化现象,导致提高全市农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难度较大。

3.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 。由于少数村干部对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不清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意识不强,或存在以权谋私等行为,在处理集体资产时没有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私自做主或假造记录,违反规定程序和组织纪律,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给村集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

4.村干部部分人员带动力不强 。一些村干部年龄过大、学历较低、思想保守,缺乏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新思路、新举措,存在“三不”思想,严重阻碍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是不想发展。存在“小富即安”、“小富则满”的心理,认为村集体有转移支付,虽然紧点儿,但还够用,没有必要劳心费力地发展集体经济,得过且过。二是不敢发展。怕搞不好担责任,畏难思想严重。特别是一些有过失败经历的老村支部书记,“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畏首畏尾。更是怕村民埋怨、组织上不满意,最终出力不讨好,丢了“乌纱帽”。三是不会发展。有的村干部热情很高,但经营管理经验不足,创新意识不强,找不到发展集体经济的门路渠道,对发展村集体经济一筹莫展,有心无力。对本村的资源优势挖掘不深,对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政策贯彻不到位,导致地理、资源和政策等优势效能发挥较低,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县党委要树立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就是抓农村党建的观念,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强化市县党委领导。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党委、政府。一是成立班子。市县都要成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专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二是落实文件。县区党委、政府要贯彻落实好2014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在规划、产业、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统筹力度,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互动共赢的格局。要逐村帮助制订规划,理清思路,落实措施。把集体经济年纯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无资源、无资金、无人才的“空壳村”作为工作的重点,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整体平衡发展。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实施“村党支部书记人才工程”,大力推进村党支部书记年轻化,注重从大学生村官、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优秀民营企业家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组织负责人,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也可以选派一批懂经济、会管理的乡镇、县直干部到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让他们在农村基层建设第一线有所作为。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各类组织建设,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合理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村级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积极探索充满活力的村级组织运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营和经济发展职能,通过定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训、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和经营管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

3.选准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各地要立足资源、资产、产业和区位等优势,因地制宜采取适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方式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产业优势的,要针对本地具有的产业优势和地方特色农产品,成立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在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采取“党建+”形式,提供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服务,以有偿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有资源优势的,要充分开发利用村集体矿产、山林、果园、鱼塘、水面等资源优势,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创建村级所有、经营形式多样的经济实体,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资产优势的,要盘活资产,将集体闲置的土地、林场果园、房地产等集体资产以股份合作、使用权有偿转让等形式,积极实施项目开发,兴办商贸、餐饮、房地产开发等集体经营项目,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区位优势的,要结合区位特点,按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林则林、宜果则果、一村一策”的发展思路,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规范集体经济管理 。规范集体经济管理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乡镇要切实加强指导,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的现代产权制度,优化集体资源配置。村支“两委”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积累机制,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有序良性发展。同时,加大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确保集体资产增值保值。

5.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义及典型的宣传力度。要加强部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要紧密协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有益的指导和有效的服务。市县财政部门可参照四川成都等地的做法,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给村集体进行“输血”,提升村集体的“造血”功能。要强化监督考核。市委、政府应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列入对县区党委、政府考核的内容;县区党委、政府考核乡镇(办事处),并与乡镇(办事处)领导的政绩和选拔任用挂钩;乡镇(办事处)也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对村干部年度工作业绩的考核内容,并与村干部的提拔和经济待遇挂钩。